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努力工作,并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现依据《枣庄市高中教学工作方案》和《枣庄十六中教学常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任课教师教学绩效考核办法
在考核周期内,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从德、能、勤、绩等方面综合量化考核。考核内容为:A教学常规(200分);B教学成绩(500分);C网格化育人(200分);D工作量及其他(100分)等五个方面。教师全年量化成绩=A+B+C+D。具体量化考核细则如下:
A.教学常规(200分)
本模块第A-1——A-6项以学校每学期组织的教学常规检查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细则由教务处制定,由各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日常检查进行考核〕。
A-1.备课(30分)(每学期末由校区教务处统一安排交叉评价)
依据本学科教学内容,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实行一课一案制(基础年级学历案、毕业年级学练案)。教案项目齐全,内容切合教学实际。对集体备课的教案,必须依据自己的思路进行调整和修改,形成二次备课。根据备课的数量、质量及集体备课教案的修改情况,按备课评分标准打分。实行教学案的,根据教学案的数量、质量、二次加工程度打分。
A-2.上课(50分)(每学期末由校区年级主任评价)
上课严格执行《枣庄十六中课堂教学规范》,每旷一节课扣10分,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者按旷课处理;不经年级主任批准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病、事假按《枣庄十六中教职工考勤办法》和《枣庄十六中关于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的规定》执行。请假期间与此相关的早晚自习辅导、教研活动、年级召开的教师会、班主任会,不再重复扣分。课堂教学按学校要求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充分体现“自主、合作、探究”的课程理念,努力打造高效课堂。
A-3.辅导(30分)(每学期末由校区年级主任评价)
早、晚自习辅导、双休节假日值班、音体美专业课辅导、训练,每节加0.1分;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教室,每节加0.05分;每学期加满30分为止。
A-4. 作业批改(50分)(每学期末由校区年级主任评价)
各科作业次数以市教研室规定为准。布置作业首先要精选习题,数量适中,并及时认真地批改,针对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要有相应作业寄语。教师要有作业批改记录本,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根据作业布置、批改次数、批改认真程度、作业批改记录等情况,按作业批改评分标准打分。
A-5.阶段检测后规范答题指导(20分)(每学期末由校区年级主任评价)
教师要根据阶段检测情况,安排学生做满分卷,撰写失分原因,补偿措施等,写出书面分析总结,对没有过关的学生,要有弥补措施,直至使学生过关。
A-6.监考与阅卷(20分)
在学校及年级组织的统一考试及阅卷工作中,病事假按每次扣5分,无故缺勤每次扣10分,本项扣完为止,工作日期间再按《枣庄十六中考勤办法》额外扣分;在监考过程中,违反《监考守则》,每场次扣10分;阅卷过程中,由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10分。对在考试中舞弊的教师,一经发现查实,该项得分除按0分计算外,另扣50分,并把处理结果记入业务档案,与下一年度的聘任挂钩。
B.教学质量:“比基础、看发展”成绩量化(500分)由各年级主任负责制定并公示成绩
期末考试成绩包括两部分:班级目标管理成绩(400分)、和谐学科组成绩(100分)。
B-1期末考试成绩包括两部分:班级目标管理成绩(400分),各校区各年级需要根据班级类别及数量单独制定并及时告知每一位相关教师。(以光明校区2024级高一年级下学期量化为例)
1.办法总则:同类班级平衡分班,根据分班成绩制定基础分,以后每次期末考试均与此比较,按进步幅度计算新得分,并且年级相同层次班级分别大排名进行期末量化奖励。
2.基础分计算:以高一入学成绩为基础,班级按高一第一学期期末成绩(9科)总分排名(中途退学、分班后转学者不计基础分),计算方法如下:
(1)19、20班计算方法:按单科或总分对19-20班进行总排名后,用下表公式进行计算相应得分。
名次段 |
1—40 |
41-—80 |
81—100 |
人数 |
n1 |
n2 |
n3 |
相应得分 |
F1=3×n1+2×n2+ n3 |
(2)15-18班计算方法:按单科或总分对17—18班进行总排名后,用下表公式进行计算相应得分。
名次段 |
1—100 |
101—180 |
181—260 |
人数 |
n1 |
n2 |
n3 |
相应得分 |
F1=3×n1+2×n2+ n3 |
(3)1-14班计算方法:按单科或总分对1-16班进行总排名后,用下表公式进行计算相应得分。
名次段 |
1—260 |
261-—540 |
541—820 |
人数 |
n1 |
n2 |
n3 |
相应得分 |
F1=3×n1+2×n2+ n3 |
3.期末考试得分计算方法:按以后每次期末考试成绩用上表公式计算得分F2。
4.每班得分F3=期末考试得分F2—基础分F1。
5.每位任课教师各班得分=班级得分×所代班数的倒数。得分第一名的教师赋分500分,按比例依次计算。
B-2和谐学科组(100分)
项目①:工作计划, 由各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
每学期学科组及学科组成员的工作计划在开学第一周上交
级部。
验收程序:组长将上述材料准时上交级部,由年级主任验收,
合格后发放验收合格单。
项目②:集体教研 ,由各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
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做到人员齐全、环节完备、内容丰富,
每次集体备课必须有中心发言人、形成教案或学案,每四周汇总一次准备检查评审,并在该学期专门举行一次由分管校长参加的集体备课。
验收程序:学科组长将集体备课时间、地点、人员报分管校
长。由分管校长及评审小组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验收合格单。
项目③: “小课题”研究 ,由教科室负责
学科组成员在该学期中每人完成一项关于本学科教学的“小
课题”研究。
验收程序:学科组长将全部“小课题”研究材料收齐后,交
各校区教科研室。教科研室验收合格后发放验收合格单。项目④:示范课验收程序 ,由教科室负责
每学科组提供一节示范课,要求如下:
1.据课堂内容合理使用多媒体。
2.授课教师须是工作三年以上教师,同学年度授课教师不得
重复,本学科同年级的教师必须全部参加听课和评课。
3.示范课评分必须在 80 分以上。
验收程序:学科组将人员材料组织好,报分管校长确定时间,
由分管校长领导的验收小组予以验收。达标后由分管校长发放验收合格单,不合格者还有一次机会重新验收。
项目⑤:听课,由各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
学科组全部成员在该学期青年教师(教龄在 5 年以下,含 5
年)同学科听课在 20 节以上,其他教师同学科听课在 12 节以上。
验收程序:学科组中的成员在听课以前,对听课时间、地点,
授课教师向年级主任汇报。由年级主任记录考勤及验收听课记录。全部成员合格后,由年级主任发放验收合格单。
项目⑥:教学成绩 ,由各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
按同年级、同学科、同类型班的期末学科成绩平均分(按学
科成绩前 48 名计算)最低班的平均分与其他班的成绩总平均分相差在本学科总分的 5%以内。
验收程序:期末考试结束后,由分管校长主持,对创建学科
组的全部成员所任教班级的成绩进行核实,合格的发放验收合格单。
项目⑦:学生评教,由各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学科组全部成员在期中、期末两次学生评教活动中满意度都超过 70%(学生评教表见后)。
验收程序:由分管校长及其领导的评审小组,直接组织对学
科组的全部成员所任教的班级进行学生评教问卷调查,合格者发放验收合格单。
项目⑧:智慧教育应用,由教科室负责
1.根据学科特点、教学要求、学生实际结合智学网布置晨练
作业。作业要求目的性和针对性,习题要精选,要结合智学网系统进行使用。教师要结合智学网精心设计作业,体现趣味性;作业形式要多样化,作业难度要适中。
验收程序:各学科组利用智学网晨练半月均不得少于一次。
2.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利用平台对不同层次学生进行辅
导,积极利用平台进行“培优补差”,关心学困生。各年级组要认真落实测验报告查看情况,测验成绩发出后,各学科组成员及时查看测验报告。
验收程序:每半月验收不得少于一次。
项目⑨:工作总结 ,由各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
每学期学科组及学科组成员的工作总结,在学期结束的前一
周上交级部。
验收程序:组长将上述材料准时上交级部,由年级主任验收,
合格后发放验收合格单。
学期末由教科室评审通过后按相应制度奖励,一等奖每人100分、二等奖每人80分,三等奖每人60分。班主任奖励按班级分进步幅度大小排名,班主任得分为所代班提取分值1.2倍+所代其他班级提取分,学科组长得分为学科组1.2倍。
任课教师最终量化成绩=班级提取分+和谐小组得分
由各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解释。
C.网格化育人(200分)由德育处提供成绩
D.工作量及其他(100分)
D-1.工作量(50分):任课教师原则上应按照《枣庄十六中教师工作量规定》要求,满工作量工作得分40分。不满工作量教师本项得分=周实际课时数/工作量规定周课时数×40;超工作量工作教师,除享受学校规定的超课时补贴外,教学量化按工作量规定班级数在其以所教班级中择优选取,其中含备课组长、班主任10分,由各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
D-2.日常考勤(40分):按《枣庄十六中教职工考勤办法》实施扣分,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D-3.会议出勤(10分):学校、年级、学部组织召开的集会、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病事假除外,以分管年级主任考核为准),由各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
二、考察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实绩考核,以落实教学常规、教学成绩、工作量和教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等为依据,满分为100分,教学常规10%,工作量50%,教学成绩30%,教科研10%(出勤)。其教学成绩部分由评议分代替,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满分10分,组内互评5分,考核工作小组评议满分为10分,学生评教5分。
非任课教师的考核根据本人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技术含量、管理育人或服务育人实效、出勤与工作量等,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层考核,满分为100分,出勤占20%,工作量30%(同考核系统内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评议25%,考核工作小组评议25%。
对考察学科教师和非任课教师的评议办法:相关人员从德、能、绩等方面对被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A、B、C三个等级的比例为3:2:1,然后对测评结果按人员分类汇总,由各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提供数据。
三、成绩汇总及公示,由各年级、处室定期推选的考核小组负责。
四、绩效考核周期及结果使用
教师、班主任教学绩效考核每学年分第一、第二两个学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年度考核、教学评优(先)和教师绩效考核补贴发放的依据。
学年绩效考核总成绩=第一学期量化成绩×40%+第二学期量化成绩×60%计算。
五、等级比例
根据教学目标达成情况,适当向高三教师、统考学科教师、一线教师倾斜,A级比例适当增加,C、D级比例适当减少;原则上非任课教师的A级比例不超过10%。具体分配比例根据当年上级给定的比例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决定。
六、其他
每位教师成绩最后汇总(汇总表见模板),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如对某项成绩有异议由对口负责部门进行解释。特殊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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