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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枣庄市第九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7-16 09:26

枣庄市第九中学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

录取方案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教字〔2023〕30号)和区教体局关于高中段招生的相关精神及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说明,综合生源情况和学校的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录取原则

按照枣教字〔2023〕30号通知要求,依据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考生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根据枣教字〔2023〕30号通知精神,分别按音体美特长生、一志愿普通生、其他志愿(含二志愿)普通生编制录取报表(见附件一),经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我校于7月6日前书面及电子文本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施。

2.按照招生计划划定我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低于录取分数线的不予录取和注册。普通类考生录取分数线,由我校报所属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与录取实际划定;艺体特长生按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简章说明录取。

3.学校榜示与报到。经市、区教育(体)局审核后我校发布发榜数据,榜示名单分别按类别、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考生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按手印并签名)及录取通知书于7月9-10日报到。学校对考生本人、准考证、户籍材料“三对照”。准考证和户籍材料为注册依据由区(市)教体局存档备查,凡信息与本人不符者不予注册,冒名顶替者将取消注册资格。

4.录取工作各环节为考生及家长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二、录取类别

按考生的报考志愿,符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的考生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划内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按照报名顺序额满为止。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录取艺体特长生、普通生,分别按市局安排的招生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艺体生录取:按经市教育局审核的招生简章中有关要求,我校对符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按照普通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的75%划定音乐专业生文化课录取资格线;按照普通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的80%划定美术专业生文化课录取资格线,体育生按照市局审定的艺体招生简章“择优录取”划定文化课录取资格线。

1.对于文化课资格线上且专业合格的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学生录取原则如下:

①音乐类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因名额限制,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专业成绩÷100×中考总分值×50%+考生中考成绩×50%。

②美术类学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综合成绩并列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专业成绩÷400×中考总分值×50%+考生中考成绩×50%。

③体育类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在集体项目中获国家前六名、省前三名、市前二名、区(市)第一名的;单项获国家前八名、省前六名、市前两名、区(市)第一名的,经专家小组认定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择优录取。

2.一志愿普通文化生录取:按照录取计划与原则,我校按照中考总成绩462分为录取分数线。

3.其他志愿(含二志愿生)普通文化生录取:按照录取计划与原则,我校划定中考总成绩482分为录取分数线。同时,对于未报考我校但有意愿来我校就读、符合我校招生要求且中考分数达到482分及以上的考生,持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额满为止。

三、录取要求

1.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市区局要求的最低控制线,划定本校各类录取分数线,普通生其他志愿(含第二志愿)提高20分同第一志愿统一划线,按照考生志愿在录取线上录取。

2.按照市区教体局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及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音乐专业生按照普通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的75%划定录取资格线为346.5分、美术专业生按照普通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的80%划定录取资格线为369.6分。体育特长生文化课录取资格线为235分,按录取原则录取文化课资格线上且专业合格的学生。

3.学生报到时须将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考生户口个人单页复印件(A4纸复印,签字并按手印)上交我校存档备查。冒名顶替者将取消录取和注册资格,并上报区局,追究相关责任。

四、录取批次及日程安排

1.严格按时间段录取,7月10日下午15:00前所有录取工作结束,并上传录取数据到枣庄市高中段招生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逾期不再进行补录工作。

2.按照区、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于7月9日前发榜、录取并公布录取方案、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3.发榜的同时在区(市)教育局网站和我校门口公示教育局审批通过的录取方案。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按照市区教育局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的精神,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特长生的同志参加相关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和政策,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录取的具体工作,发布录取信息。

2.严格招生录取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招生范围、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不在完成招生工作后补充招生,不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违规及超计划等不予注册学籍。认真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实现“人籍一致”。

3.加强学生信息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招生数据仅限用于内部招生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有关数据。参与招生录取各个环节的人员应签订责任书,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

4.实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全体教职工、学生家长、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通过印发公开信、设立咨询热线、网站发布等多种方式宣传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范围、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招生结果、监督举报平台等),让居民了解我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观念,理性对待子女入学。

学校招生联系咨询电话:

3301471  3061688

电子邮箱:zzjzgzzs@163.com


枣庄九中

2023年7月6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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