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安全制度-校车安全】枣庄九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9-14 15:54

为切实加强学校乘车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接送老师、司机及学校的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行,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车辆的管理、教育、安全监督;学校成立以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生专用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石伯生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曹锋、德育副校长李婷任副组长,由安管办主任刘鹏具体负责。

二、实行报批制度。凡用于我校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有交通运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并且征得我校同意后方可在我校进行接送学生。

三、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必须具有与该车相符的驾驶证等资格证,近三年无发生交通事故或刑事案件等的,与上级对驾驶员的标准要求要一致的。

四、驾驶员和接送学生的老师负责把乘车站点和接送时间通知给乘车学生和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老师负责维持乘车学生的上下车秩序,做好乘车学生的点名与交接工作。

五、学校值班人员要关心接送工作,了解站点、学生纪律及接送老师的情况;协调乘车学生家长的有关事宜,并将乘车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给驾驶员和接送学生的老师。

六、学校定期召开乘车工作会议(实行月安全会议制度),共同探讨学生乘车管理问题,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七、学校重视乘车学生的纪律检查,结果记入班级评比中。学期末,学校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总结。

八、学校加强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促使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配合学校做好乘车学生接送工作。

九、实行验审安检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定期检测和不定期的检查,严禁报废车、黑车接送学生。对验审不合格的车辆坚决取缔其运行资格,绝不手软。

十、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等应该购买的保险。

十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与教育部门签订好相关的安全责任状,与交警中队签订好相关的安全责任状,学校与接送学生司机签订好相关的安全责任状,明确安全工作的职责。

十二、接送学生驾驶员要求。

1.接送学生车辆的司机必须服从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保证安全行车。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3.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安全问题常记心间,行驶时一定要有良好的驾德,不强行超车或抢道,遵守交通法规,车速正常情况下四十码左右,车未停稳严禁开启车门,每趟车一定要点名上车不得漏载。

十三、跟车接送学生老师的制度。必须协助驾驶员组织好学生排队,上车指定座位坐好,每天上车的学生必须点名上车,并做好台账记录,车未停稳不能开门让学生上下车,下车后有学生要过公路的必须护送到对面,服务态度要和蔼可亲,让学生、家长、学校满意。

十四、学校经常与交警部门联系沟通,及时了解车辆和驾驶员的情况,每学期至少二次,对违规者提出教育、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运行资格

十五、档案管理制度,每车必须有完整的档案存于学校。每次验审情况必须交学校存档,学校协助驾驶员建立好个人档案。

十六、学校协助乘车学生的报名、审核、编排工作,每月对乘车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班主任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乘车的编排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班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弄清乘车班次,准时乘车;听从安排,有序上车;车上安静,文明乘车;等车停稳,安全下车。

枣庄市第九中学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