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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安全责任】枣庄九中领导安全责任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9-26 15:2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消除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促进和谐、平安校园的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领导值日职责及责任追究

1.时间上到位。早晨、中午、晚上按照岗位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不准迟到。

2.岗位上到位。值日内容包括:查晨会、查两操、查读报、查老师上岗情况、查执班、放学时门房秩序维护、课外活动校园安全维护等。每日按照岗位要求,巡视、督查、指导、处理所负责岗位上所发生的一切事件。

3.职责上到位。负责好全校师生学习、休息、生活的安全。主动关心全校师生的安全,监督值日内保和值日班主任、科任老师、班主任的工作;认真做好校务日志的记载工作,加强校园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对事故学生以最快速度进行有效抢救,无能力抢救必须及时送往医院,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报告镇教委;保持全天候手机、电话通讯畅通,接到紧急命令,应及时赶到;做好事故暂时保密工作,杜绝校内人员随意散布事故信息现象发生,以避免引起家长、社会人员对事故不真实信息的扩散,避免造成学校利益受损。

4.值日领导是当天学校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如因疏于管理和防范,或者因违反工作要求造成责任事故的,要受到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要实行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班主任值日职责及责任追究

1.时间上到位。上午、中午、下午按照岗位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不得迟到。

2.岗位上到位。每日按照岗位要求,巡视、督查、指导、处理所负责岗位上所发生的一切事件。

3.职责上到位。和值日领导一起,共同负责好所管辖区域学生就餐、就寝及其它安全。遇意外事故发生,值日老师必须及时奔赴现场,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对事故学生以最快速度进行抢救,无能力抢救的必须及时送往医院,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值日领导和校长室,通知班主任;佩戴好值日标志,认真填写好值日情况记载;保持全天候手机、电话通讯畅通。

4.值日班主任因疏于管理和防范,或者因违反工作要求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受到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要实行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与文明班级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结合起来,如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班级和个人在考核评比中“一票否决”。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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