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安全制度-食品安全】枣庄市第九中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7-16 09:50

1、库存食品台账项目清楚,标明进货日期、保存期、数量,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3、散装易霉食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冷藏储存,并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食品储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贮存场所清洁,库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

食 品 采 购 制 度

一、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膳食管理科指定地点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对供货单位的卫生要求

供货单位必须有固定营业地址,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动物防疫合格证,相关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三、批量采购食品时,必须向供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畜禽兽肉食品还要索取检疫合格证。索取的各种卫生证明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

采购人员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查看食品包装标识内容是否齐全,如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内容不全或无中文标识的不应采购。

五、以销定购

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以保证食品新鲜和卫生质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六、防止运输过程的污染

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必须盛装在带盖的容器内运输,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洗刷消毒。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