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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考试管理】枣庄市第九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26-04-28 10:57

枣庄九中考试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推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枣庄九中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考试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

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制定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与类别,优化考试的命题与方式,控制考试的规模与次数,最大限度地发挥考试的积极作用,正确运用考试结果反馈、指导教学并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第二章考试组织及实施

1、考试类别:

1)学科单元测验。属于教学过程中的诊断性考试。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并组织实施。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

2)高中阶段学科模块考试(学分认定考试)。在每个模块学习结束后进行的考试称为模块考试,同时也是学分认定考试,安排在学期中、期末进行,其中体育、信息、通用技术及艺术等学科安排在期末进行,学校对考试进行统一管理。

由学校自行组织,试题由学校命制。对不及格的学生,每次考试后要在适当时间安排补考。

3)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省教研室命题。

4)高考模拟考试。高中三年级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2、考试(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

3、考试(考查)形式

鼓励采用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测试、辩论、情景测验、成果展示、小论文以及面试答辩等多种考试、考查方式。重视过程诊断反馈与期末考试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面测试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免考与重考相结合。

4、试卷命制

1)命制试卷流程

①备课组长在考试前向组内全体教师发布命题范围及相关事项与要求。

②学科组教师依据命题要求编选自己认可的最优质量的题目按时交付备课组长,部分题目要来源于作业题、课本上的题和以往试卷中的题。

③备课组长对所选题目进行筛选、修改、编拟、组卷。

④备课组长将成型试卷复印发至组内每位教师,要求认真演做。

⑤每位教师发表意见,对试卷进行充分研讨,最后形成统一意见并定稿印刷。

2)命制试卷要求

①试卷命制体现三个1/3原则,1/3的题目来源于课本,1/3的题目来源于训练过的,1/3的题目来源于资料及加工改编过的。题目来源有标注。

②题目侧重基础知识的考查,并兼顾知识迁移能力的逐步提高,要教什么考什么。

③紧密依据教学大纲、考纲说明并结合学生认识的实际,适应高考新形式的要求,并遵循高考命题趋势,基础年级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④试卷结构合理,难易适度,易中难度比例应为5:4:1,学生平均分应控制在及格以上。

⑤试卷命制要规范,大标题一般使用3号黑体字,小标题5号宋体加粗,正文5号宋体,页眉页脚、密封线齐全,答题卷和试题卷分离。

⑥每次命卷要有命卷人和审核人。命题老师要完成试卷的“三校对”工作,即命题后校对,电脑打印后校对,印刷后考前一天到教务处校对。审核人必须对试题内容进行仔细分析并再次校对,以确保试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每次考试,要对命卷进行评比。教务处要对试题差错率较高又离既定目标相差甚远的命卷者进行进行登记并点名批评。

5、考试实施

1)考前准备

教务处提前周公布考试时间、考试范围,明确规定制题时间、统一题式、保密事项等。

相关级部按有关规定作好考场设置、监考安排,明确违纪处理规定。

召开考务工作会,作好工作分工,落实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及职责。

(2)考试要求

监考教师按时领卷,组织考生考试,按统一信号操作。

监考教师负责试卷的发放、验收、装订,指导考生规范填涂相关考生信息。

对考试前后出现的监考失误、试卷装订错误、遗漏试卷或考生信息填涂错误等问题,监考教师负有责任,在下次考试前公布有关违规情况并扣除相关常规量化分。

第三章试卷批阅

1.试卷批阅要及时,批阅前要召开阅卷教师培训会。原则上考完试后当天结束阅卷任务。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

2.阅卷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领导干部分包制,教师按照分工,集中到指定地点流水作业。阅卷前由组长组织学科教师研究试题和答案,组织学习评分标准和阅卷要求,标准统一后方可开始阅卷。

3.阅卷须严格掌握评分标准,严格把握得分细则,按照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坚持标准始终如一。阅卷过程中对标准有异议的,需经阅卷组长同意方可更改。

4.规定阅卷时间内,阅卷教师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不得随意离开岗位,特殊情况需经分级部同意。阅卷时间内不做其它无关事情。

5.阅卷过程中,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私自涂改、拆封试卷。发现试卷装订有误等问题及时报阅卷负责人处理。

6.对弄虚作假、作弊者,按教学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 考试结果呈现及运用

1.学科单元测验实行无分数评价。学业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为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或A、B、C、D四个等级);模块考试(学分认定考试)以学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等级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考模拟考试可用分数表达。

2.考试结果运用

考试成绩应单独反馈给学生,并作为考察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依据,及时准确的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教师应对考试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了解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情况,反思矫正日常教育教学的得失,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队并公布名次,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或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标准。

第五章 试卷讲评课

1.考试后由备课组长拟定主讲评教案,内容包括:对试卷题目质量和学生答题情况的总体评价;对出错题目逐一解析,排查知识点、出错原因、审题要求、解题过程、解答启示、变式训练等等,要求学生及时整理错题集。

2.全组教师对主讲评教案进行集体研讨,修改、完善、定稿,编制成讲评学案印发至每位教师和全体学生。讲评学案要详略得当,适度变式,突破疑点,巩固难点。

3.备课组长应(或确立主讲人)展示讲评课,备课组教师(或全体教师)进行观摩、研讨。

4.任课教师以讲评课学案为主线,结合个人备课,根据本班学生的答题情况,上好讲评课。课堂上要重点突出,不要面面俱到,一定给学生留有自研、思考、感悟的余地和时间,要讲就要讲到要害处,当讲则讲,不能泛泛而谈。要从失分点的辨析、知识的强化与运用、知识的联系与变式、过程分析、知识结构的完善等几个方面进行讲评。

5.各学科根据观摩、研讨情况,对本学科的讲评课进行建模。

6.各学科组的讲评课学案要及时上交级部存档,作为教学常规落实的评价依据。

第六章 成绩分析会

1.级部接到模块考试即学分认定考试的成绩后,根据“三类两块原则及时对成绩进行分析,学科组长根据考试进行学分认定。

2.级部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级部主任科学运用模块成绩,从整体上进行教情和学情分析,制定跟进措施。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级和学科,班主任和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认真总结,会上做经验交流,资源共享。若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班主任、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对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进行交流。

3.班主任召开该班科任教师分析会。会诊班级情况,完善推优补弱措施。班主任对班级模块成绩进行全面分析,包括学生的模块成绩升降、临界生弱科、帮包、学生思想波动等情况。

4.班级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班会。班会前各学习小组对考试出现的问题查摆,学习委员进行汇总,然后提交班主任审查,班主任审查后交主持班会的学生。班主任对班级整体情况进行分析,成绩突出和进步幅度较大的学生进行经验交流。班级内小组间和班级之间适时开展挑战应战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竞学氛围。

5.级部召开临界生分析会。通过模块成绩分析,确定临界生,对临界生优势和劣势进行科学会诊,确定帮包教师。帮包教师采取面谈的方式,及时扫除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上的障碍。同时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辅导计划,并且阶段性分析学,找出学生每一次考试的变化趋势,因材辅导。

6.全面落实全员育人责任制。级部和班主任根据模块成绩和学生情况进行师生谈话,谈话采取激励和诊断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排除学生的学习障碍,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枣庄九中考试流程工作菜单

序号

项目

内容要求

时间

组织人

1

命制试卷

形式灵活实用、滚动式、三个“三分之一”

提前二周

教务处      备课组长

2

思想动员

明确范围、引导思想重视、高效备考

提前三天

班主任

3

考试筹备

考场编排、物质准备、常规要求

提前一天

分管校长

4

考试

见《考试规定》

考间

监考员

5

批阅试卷

阅卷培训会、流水批阅、集中与即时性相结合

考试期间当晚

教务处     备课组长

6

模块成绩      统计分析

客观、三类两块分析、加工能力

考后一天

级部

7

试卷讲评

观摩、短平快

考后三天内完成

级部        备课组长

8

全体老师教学质量分析会

三类两块分析

考后两周内完成

级部

9

班级考试总    结分析会

团队建设、再鼓士气

考后一周

级部       班主任

10

班级教导会

形成合力、助推临界

考后一周内完成

班主任

11

学生试卷改错与分析

红笔批改

考后当天开始

任课老师

12

学科组、老师考试总结分析

反思减低难度、控制进度,科学施教落实情况

考后一周内完成

备课组、全体老师

13

优秀试卷展评

典型榜样引领

考后三天开始

班主任     任课老师

14

经验交流

落实全员育人制

考后两周左右

级部       导生

15

检查反馈



两周左右

级部       教务处

1:

枣庄九中学生模块考试暨学分认定考试须知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的纪律,进一步端正考风考纪,树立诚信考试的良好风气,特制定本须知。

一、考生应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英语、数学学科10分钟)不到者,按旷考论处,该模块学分认定为不合格。并根据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校级处分。

二、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存储设备等物品。凡是带入者,一律按作弊论处,视情况给予扣分处理,同时学校给予收缴,代管半年。必须把各种书籍、资料放在讲台前面或考场外的课桌上,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三、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班级、准考证号(座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在模块学分认定考试期间(特殊情况除外)不准提前交卷,否则该模块学分认定为不合格

五、答题卡选择题用签字笔填写考生的姓名、座号、考号,填写试卷姓名、考号,2B铅笔添涂各项信息。主观题部分必须用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在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不按要求的学生该科一律判为零分)。

六、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

七、遇答题纸、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

八、考生应服从监考、巡考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对于未经监考老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不服从监考老师管教,顶撞监考老师或有其他更严重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同时该模块学分认定为不合格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整理好自己的答题纸、试卷和草稿纸等。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十、考试期间的自习时间,座椅位置不变,学生回本班教室自习。

十一、学校对作弊考生做长期记录,凡作弊者同时取消本年度三好学生、优秀班干等评选资格,取消本学期及下学期的政府及学校助学金资格

2:

枣庄九中模块考试暨学分认定考试监考教师守则

1.监考场次统一安排,监考教师拿到监考表后要仔细参阅,不得擅自调动监考场次

2.监考老师须事先学习学校有关考试安排,明确自已监考的班级、科目和时间,并于考前10分钟(第一场后可提前15分钟)到相对应的教考务办公室领卷,同时核对试卷科目、份数、答题卡和考场违纪记录单。    

3.监考老师提前分钟逐桌逐人彻底清理考场核对考生,桌洞口朝前,对号入座。

4.考试预备铃响后,监考老师组织学生进场,待学生安静后,先作简明的教育,然后分发试卷。考试过程中对试卷的内容不作解释,但对试题文字不清之处可答复学生的询问。

5.监考期间,监考教师应一前一后,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吸烟;不得阅读书报;不得与他人聊天;不得听MP4等播放器;不接打手机;不得中途擅离岗位。

6.在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要维护考场秩序,预防考生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如发现有学生企图作弊时,应及时予以口头警告和制止;对已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及时获取作弊证据,在《考场违纪记录》中填写违纪或作弊的考场地点、考试科目、考生的年班、姓名和违纪作弊的主要情节等,监考教师和违纪或作弊学生都要签字。考试结束后立即将《考场违纪记录》、违纪或作弊的物证材料交到考务办公室

7.监考老师对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热情地做好必要的服务工作。发现学生有病(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给巡考或级部主任给予及时处理。

8.考试结束铃响后,有秩序地收卷,并清点试卷份数是否和考试人数相符,所收试卷按大小号排好,装订完毕后,协同考场违纪记录单及时上交考务办公室。

9.监考老师要模范遵守监考纪律。对违反监考纪律者,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对徇私舞弊者,要给以必要的处理。

3:

巡视员职责

1.准时到岗。各科考前15分钟到达考务室签到。若遇特殊情况提前向主考请假。

2.若有监考教师迟到或有其他原因未能参与监考的,场外巡视员必须临时替代,直至监考教师到位。开考后,场外巡视员立即巡视整个考场,并携带余卷以应对突发事件(如试卷缺失、卷面有误、卷面不清等问题)。考试过程中,巡视员必须在考场周围巡视,若有教师需要临时替代的,必须积极配合。发现考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级部或教务处汇报。巡视员应在主考的分配下,按指定的区域不断巡视,发现监考教师违规的,应立即予以警告、制止并纠正,严重的应立即向主考报告。

3.巡视员还须承担保卫任务,禁止学生提前进入考场,制止学生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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