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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实训课】市中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实训课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25-06-05 11:20

第一章 总则 

1. 目的:为规范中职学校实训课程安全管理,预防实训操作中的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校所有专业实训课程(含机械加工、电子电工、汽修、计算机、化工等)的课堂教学、技能训练及设备操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1. 学校责任:  

设立实训安全管理委员会,统筹实训室安全建设与检查。  

定期维护、更新实训设备,淘汰老化或存在隐患的器械。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灭火器、急救箱、防护眼镜、绝缘手套等)。  

2. 实训教师责任:  

课前检查设备、工具、电路等安全性,禁止使用故障设备。  

严格监督学生操作流程,禁止学生擅自启动设备或进行违规操作。  

针对高风险项目(如机床操作、焊接、化学品使用)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3. 实训室管理员责任:  

每日巡查实训室,记录设备状态及安全隐患。  

管理危险物品(如易燃化学品、高压气瓶),落实“双人双锁”制度。  

4. 学生责任:  

遵守实训室纪律,穿戴指定防护装备(如工装、安全帽、防滑鞋)。  

未经允许不得触碰非教学设备,严禁携带食物、饮料进入实训区域。  

发现设备异常或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教师。  

第三章 安全规范与操作流程  

1. 课前准备:  

教师提前15分钟到岗,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如机床润滑、电路接地、气瓶压力)。  

组织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复习,强调当日实训项目的操作要点及风险。  

2. 课中管理:  

分组操作时,每组配备一名安全监督员,确保设备“一人一机”操作。  

严禁学生戴手套操作旋转设备(如钻床、车床),长发需盘起并佩戴工作帽。  

电气类实训需关闭电源后方可进行线路连接或检修。  

3. 课后要求:  

切断设备电源、气源,清理废料(如金属碎屑、化学废液),工具归位。  

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表》,记录设备使用情况及异常问题。  

第四章 危险源管理 

1. 机械类安全:  

设备需设置急停按钮,张贴醒目安全警示标识。  

定期检查刀具、夹具的固定情况,防止高速运转时脱落。  

2. 化学类安全:  

化学品分类存放,张贴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配备通风橱及洗眼器。  

实验后废液按环保要求处理,禁止直接倒入下水道。  

3. 电气类安全:  

禁止私拉电线,所有线路需穿管保护,设备接地电阻定期检测。  

高压设备操作需两人在场,佩戴绝缘工具。  

第五章 应急处理

1. 事故处置流程:  

立即停止实训,启动应急预案:  

机械伤害:止血、固定伤肢,避免移动重伤者。  

化学品灼伤: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紧急送医。  

电气触电:切断电源后施救,必要时进行心肺复苏。  

上报学校安全部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2. 应急设施:  

实训室内明显位置张贴急救电话、逃生路线图。  

每学期组织1次消防演练及急救技能培训。  

第六章 责任追究与奖惩  

1. 教师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事故,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追责。  

2. 学生因违规操作造成损失,需赔偿设备维修费用,并给予纪律处分。  

3. 对安全表现突出的师生,授予“安全标兵”称号并给予奖励。  

第七章 附则 

1. 本制度由实训安全管理委员会解释,每年根据实际修订。  

2.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说明:  

1. 各专业可根据实训内容细化条款(如汽修专业需补充举升机安全操作规范)。  

2. 新生入校时须签订《安全操作承诺书》,未通过安全考核者不得进入实训室。  

3. 制度需通过班会、实训室张贴、教师培训等方式强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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