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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教室安全】市中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25-06-05 11:18

第一章 总则

目的  

为保障中职学生在课堂教学、实验实训等环节的人身安全与教学秩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校内所有理论课堂、实验实训室、专业操作室、体育场馆等教学场所的课堂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教师职责

1. 任课教师为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课堂全程安全管理。  

2. 课前检查教学设备、仪器、工具的安全性,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3. 严格执行实验实训操作规程,禁止学生违规操作危险设备(如机床、电焊机等)。  

4. 维持课堂纪律,制止学生危险行为(如追逐打闹、违规使用手机等)。  

学生义务

1. 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师管理,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区域。  

2. 实验实训课须穿戴防护装备(如工作服、护目镜、手套等),按规程操作设备。  

3. 发现安全隐患(如设备漏电、化学品泄漏等)立即报告教师。  

学校管理责任  

1. 定期检查教学场所的消防设施、电路设备、安全通道等,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2. 组织师生进行安全培训(如急救知识、消防演练等)。  

3. 对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重大事故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第三章课堂安全管理内容 

课前准备

1. 教师提前确认教学环境安全,实验实训设备需经专业人员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危险物品(如化学试剂、刀具等)须由专人保管,使用前登记备案。  

课中管理

1. 理论课堂: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畅通;多媒体设备用电须符合规范。  

2. 实验实训课:  

分组操作,每组配备安全监督员;  

严禁带电检修设备或私自拆卸工具;  

高温、高压、带电设备操作需教师全程监护。  

3. 体育课:检查器材牢固性,禁止学生带伤参与剧烈运动。  

课后检查  

1. 关闭电源、气源,妥善存放危险物品,清理操作台面。  

2. 填写《课堂安全记录表》,记录设备状态及异常情况。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处置

1. 轻微事故(如割伤、烫伤):教师立即启动急救措施,联系校医处理。  

2. 严重事故(如触电、机械伤害、火灾):  

立即停止教学活动,疏散学生至安全区域;  

拨打急救电话(120/119),同步报告学校安全办公室;  

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第五章 监督与改进  

安全检查 

1. 教务处、安全办每月抽查课堂安全落实情况,通报整改问题。  

2. 建立学生安全员制度,鼓励学生参与安全监督。  

安全教育

1. 每学期开展1-2次安全知识讲座(如防触电、急救技能)。  

2. 新设备投入使用前,组织师生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其他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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