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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考试管理】市中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5-23 10:47

市中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环节,良好的考风考纪,既是校风,教风,学风的直观反映,也是社会形象,办学质量的具体体现,与学校的生存,进展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加强我校考试工作的治理,提高考试工作的质量,强化,细化考试工作规程,使严格考试成为师生的共同意识与自觉行动,特制定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务处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历史等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成绩分析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历史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全市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学校教研组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一)试卷安全

1.期末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落实。

2.要高度重视试卷保密工作,试卷启封前作为密件进行严格管理。接收到试卷后,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放入保密室带锁的保密柜中封存。试卷及答题卡整理、保管和分发等各流转环节要进行登记,现场操作人员不少于 2 人。到达学校后,第一时间放入保密室带锁的保密柜中,全程开启电子监控,并安排专人(不少于2人)24小时值守。

3.每场考试开考前1小时,由考务工作负责人从学校保密室领取试卷及答题卡,必须直达考务办公室。试卷、答题卡分发、回收及清点均在考务办公室进行,并全程监控和录像。

4.监考员领取试卷后,要沿专用通道直达考场,不得在途中办理其他事务。试卷应在正式开考前10分钟,由监考员将整袋试卷向考生展示后,在考场内面对全体学生开启试卷袋,并清点袋内试卷份数、科目是否无误。若无误,由监考员进行分发(禁止学生传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考前私自开启试卷。

5.每科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全部回收,并按座号从上到下、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排列。两名监考员清点无误后,同时携带试卷、答题卡等考试物品,沿专用通道同行直达考务办公室;经考务人员复验、核查无误后,将试卷、答题卡封装至原试卷袋、答题卡袋中,集中包扎(每30袋一捆),统一放回考点保密室保管。

6.试卷及答题卡整理、保管和分发要进行登记。试卷流转各环节,操作现场均不得少于2人。

(二)考场设置

1.每个考场考生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要求单人、单桌,单独排列,考生之间距离100厘米以上。考试用桌可按照4列或5列排列,每列分别为“8877”或“66666”S型排设。教室远离门一侧最前方座号为1号,靠近门一侧排尾号(附件4)。

2.在考场前门外左侧(或上方)适当位置,张贴“考场标志”,并设置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3.考场座号标签按座号顺序依次贴在桌面的左上角,靠墙一列贴在靠近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

4.考场内,地面、桌斗、墙壁保持整洁,无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及文字材料。

(三)监考工作

1.每考场设2名监考员,一前一后。原则上不安排本年级、本班任课教师监考;确实无法满足要求的,至少配备一名非本年级任课教师监考。原则上每5场配备一名巡考人员。

2.开考15分钟后,监考人员要逐一检查并指导考生准确填写姓名、考生号和座号。考试结束前15分钟,由另一名监考员对考生信息填涂、条形码粘贴情况进行二次核对,确保无误。

3.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人员在将缺考(空考)学生的姓名、考试号和座号填写在缺考答题卡的规定位置,并加盖“缺考”“空考”印章(无印章可手写)。缺考、空考信息由考务处统计、汇总,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向联盟办公室报送。

4.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及时制止各类舞弊现象发生。监考期间,不得擅离监考岗位,不得读书、看报、睡觉,不得备课、做题、批改作业或做其他与监考或巡视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缺(空)考试卷、答题卡和试卷封面上涂画,或书写任何学校或考场信息或作任何标记。

5.考试期间,手机屏蔽器、考场监控设备要全程开启。监考和巡视人员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四)考试纪律

1.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教材、教辅、学习笔记等进入考场。考试期间,禁止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禁止传递纸条或偷看他人答卷。

2.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任何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

3.对于各科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不论情节轻重,该科试卷一律判为0分。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的考生,本次考试所有学科成绩均判为0分,并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三、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市教育局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市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为方便输分工作,阅卷老师要正确记载小分与总分。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数。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四、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五、加强领导

(一)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梅桂莲、吴晓波

副组长:李永

成  员:李伟、李惠英、吴明伟、徐磊、蔡超、薛杨、符瑆

(二)规范操作

对照春季高考的标准,全方位落实各项考试规范。明确考场区域,考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非涉考人员进入考场区域和考场。考试期间,停用其他与本次考试无关的信号(或铃声)。

(三)严肃纪律

主考、副主考要切实肩负起组织、实施和督查职责,考试期间进行不间断巡查。对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第一时间坚决予以制止。对因失职、渎职造成试卷失密泄密、群发性舞弊等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对教师协助、纵容、暗示考生作弊,或在监考过程中把玩手机、不认真履责的,年度师德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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