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必须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实上见实效”的指导思想为行动准则,遵循“宏德扬善,帮困助学”的教育公益理念,开展精准、到位的“爱心助学行动”,不让一个学龄儿童因家庭暂时困难而影响学业。呼吁全校师生乃至全社会关心支持贫困生这一特殊群体,帮助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保障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促进我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完善贫困学生救助平台,积极筹措资金,尽可能的增加救助的学生人数。
三、方法步骤
(一)界定范围,制定标准
严格界定特困生范围。主要是因家庭困难无力负担学费、杂费、书本费而可能辍学的学生。包括: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孤儿;因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父母离异或有父母双方下岗情况等原因,致使正常经济收入中断,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所在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经济极其困难的;家庭经济极其困难的少数民族、革命烈士子女。凡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获得救助。
(二)调查摸底,建档立卡
各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困难家庭子女的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工作。分班级规范建立困难家庭子女档案、卡片。
(三)严格审批,规范程序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按照国家“两免一补”的政策,登记造册,由财政部门审批。
(四)广泛发动,筹备资金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多方筹集资金。一是全校教师中组织开展 “1+1”结对帮扶等形式的捐助活动;二是“社会集一点”。开展好社会各界对贫困生救助活动,争取他们对爱心助学工程的支持和帮助。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校爱心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特困生爱心救助工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氛围;争取社会的多方支持和资助。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一是要加强助学资金管理。设立爱心救助工程专用账户。贫困生助学基金必须专款专用,筹集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及优秀学生身上。资金的使用要经领导小组批准,确保救助实效;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各班上报的贫困生必须接受师生的监督评议,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为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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