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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校车安全】鑫昌路小学关于校车安全管理说明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6-01 07:54

1.建立照管员随车制度。每辆校车必须有一名照管员,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秩序与安全。照管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2.安全行车规定

(1)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 不疲劳驾车,不驾驶有问题的车辆。

(3)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不违章驾车。

(4) 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 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 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3.接送学生规定

(1)校门口:

A.驾驶员不得在校门口抽烟,随地乱扔垃圾,乱吐痰。

B.学生未全部上车前,不得发动车辆。

C.车辆不准长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2)上下学途中:

A.如有学生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由照管员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或家里,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B.若有家长要求驾驶员变更停车点或更改线路,驾驶员和照管员不可随意答应,可请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与车管部门协商研究同意后方可更改。

C.驾驶员应按校车行驶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的应在确定学生全部到齐后方能开车,否则仍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驾驶员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性能,保证行车安全。

(3)驾驶员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检修。出车回来要进行检查。

(4)驾驶员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以免延误接送学生。

(5)驾驶员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要经常检查,带齐证件才能出车。

(6)驾驶员对学生应热情服务、礼貌相待,言行举止文明。

(7)驾驶员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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