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安全制度-校舍安全】鑫昌路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6-01 07:52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责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做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的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检查,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的水、电的安装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备的安全消防设备、建立了微型消防站。在紧急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六、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管部门等相关情况资料都记录在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七、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对办公楼、教学楼、报告厅、实验室、微机室、录播室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账制度。

八、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学校根据学期上报演练计划,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开展每月一次的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九、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无缝对接,随时监控校舍安全。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