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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市中区鑫昌路小学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流程
作者: 更新时间:2026-04-29 10:09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2.每学年开学前,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形成特殊困难台账。

3.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和山东省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并提供相关材料,特殊困难学生不用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4.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山东省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表及其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认定小组审核。

5.认定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6.学校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8.资助资金由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受助学生监护人银行卡。

9.建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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