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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树优】鑫昌路小学关于组织评选区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9-30 15:49

各年级组、班主任老师:

根据教体局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下简称“优好”、“优干”)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区级优秀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类劳动实践和志愿活动。

(二)区级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积极参加各类劳动实践和志愿活动,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3.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开展班级团队活动,具有突出领导组织事迹。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在所推荐学校任班委以上职务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二、名额分配

经学校研究决定

级部

“优好”名额

优干名额

总数

二年级

2

1

3

三年级

2

1

3

四年级

2

1

3

五年级

2

2

4

六年级

3

2

5

三、工作程序

   1、班级初评。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优好”、“优干”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参选人公开竞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2、级部推荐。各班级上报的名单及材料经年级组内自行打分推荐,并由年级组长及班主任签字上报。

3、学校审核。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优秀班集体及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优好”、“优干”人选进行评选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当场公布。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拟推荐人选。评选结果需由评选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4.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撤销其推荐资格,按照公示排名顺延递补。

  

四、上交材料:级部推荐表及花名册

五、上报时间:

2月25日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德育处

  

  

  鑫昌路小学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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