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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市中区文化路小学2025年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对象
作者: 更新时间:2025-07-28 11:40

招生计划:坚持免试入学、“应入尽入”原则。

文化路小学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

东至铁路线,南至文化路沿振兴路至龙头路,西至青檀路,北至兴安街。(附学区范围示意图)



二、招生对像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9831日前出生,含831日)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监护人到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填写《市中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交学校备案。

三、报名方式

请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市中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请持续关注“市中教体”微信公众号、“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小学”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四、报名时间

202583日—5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83日—5日。

学生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得重复填报信息;请家长一定要仔细核对所填报的“选择学段”(小学/初中)、“报名类型”(依次填写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并保存),以免填报错误导致报名延误。(APP设有导办视频,可观看了解)

2.网上审核反馈。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可直接通过手机或网络查看录取结果,网上审核录取后,无需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审核未通过的,查看驳回原因,学校会电话通知,请按要求再次上传材料。

3.现场指导报名。符合入学条件但网上报名无法成功的适龄儿童,学校设线下现场服务,方便家长进行入学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由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专人现场指导线上报名。现场报名时,严格遵守学校程序出入校园。

1)现场服务时间:202583日—5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现场服务地点:文化路小学丝雨楼一楼

3)现场需准备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应提供完整的家庭户口簿,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适龄儿童和户主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

(在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②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在建或规划待建的住宅项目)。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

③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六、事项说明

(一)居住区服务界定

1.适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的,按实际地址入学。

2.适龄少年儿童自出生就和监护人随(外)祖父母户籍一起在城区内长期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市中房产,可按照(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适龄少年儿童户籍随监护人为出生申报地,但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或变动,在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注:监护人房产应为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办公、公寓或门市等商业房产。户口簿应为完整家庭户。

(二)具体要求

1. 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

2. 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入学资格,由区教体局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监护人应如实在线填报个人完整信息,对因个人提供信息不实,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学生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执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417号)的规定执行:

1)“非市中区户籍,在我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监护人在市中区有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以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协议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等信息为准);稳定就业(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各项佐证材料均满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可在市中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2)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以下信息材料:①父母及学生身份证信息;②半年以上居住证信息(本辖区);③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④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学生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报名时,材料③④项均应满半年以上。

5.对符合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6.本简章仅供我校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请您不要听信社会传言和个人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7.本须知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七、转学工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教体局有关要求,对于转学工作特作如下说明:

1.市中区区外及市中区乡镇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本辖区内房户一致且实际入住。(学区范围同一年级招生范围)

2.按照上级学籍管理规定,新学期的三年级和六年级不办理转学;其他年级学校根据空余学位的多少,户口迁入、房产办理的时间等条件确定能否转入。

3.转学登记

1)时间:202585

下午:230-530

2)地点:文化路小学丝雨楼一楼

3)监护人带齐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在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②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

③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八、咨询服务电话

咨询电话: 3695500   3695368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文化路小学东校招生信息

一、招生范围

东至东沙河,南至光明路,西至振兴路,北至文化路。(附学区范围示意图)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9831日前出生(含831日)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到教导处填写《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书》,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三、报名方式

请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市中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请持续关注“市中教体”微信公众号、“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小学”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四、报名时间

202583-5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83-5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电脑进行网上报名。

学生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得重复填报信息;请家长一定要仔细核对所填报的“选择学段”(小学/初中)、“报名类型”(依次填写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并保存),以免填报错误导致报名延误。

2.网上审核反馈。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可直接通过手机或网络查看录取结果,网上审核录取后,无需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审核未通过的,查看驳回原因,学校会电话通知,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报名。

3.现场服务。符合入学条件但不便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设线下现场服务,方便家长进行入学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由一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现场指导线上报名。

1)现场服务时间:202583-5日 (上午:830-1130 ; 下午:230-530

2)现场服务地点:文化路小学东校南教学楼一楼一3班、一4

3)现场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①居民户口簿。应提供完整的家庭户口簿,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适龄儿童和户主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

②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在建或规划待建的住宅项目)。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

③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④非市中区户籍,在我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需提供:

A、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B、居住证(本辖区);C、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协议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D、稳定就业证明(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各项佐证材料均满半年以上。

六、事项说明

(一)居住区服务界定

1.适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的,按实际地址入学。

2.适龄少年儿童自出生就和监护人随(外)祖父母户籍一起在城区内长期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本区房产,可按照(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本区房产,应按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适龄少年儿童户籍随监护人为出生申报地,但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在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

4.在城区内投亲、租房迁户等原因迁户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

注:监护人房产应为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办公、公寓或门市等商业房产。户口簿应为完整家庭户。

(二)具体要求

1.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为学校招生报名之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

2.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过期不予办理。

3.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执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417号)的规定执行:

1)“非市中区户籍,在我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2)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以下信息材料:①父母及学生身份证信息;②居住证信息(本辖区);③有合法稳定住所(以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协议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为准);④有稳定就业(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各项佐证材料均满半年以上。

4.对符合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5.本简章仅供我校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请您不要听信社会传言和个人的承诺,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七、转学工作温馨提示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事宜的通知》及区教体局有关要求,对于转学工作特作如下说明:

1.市中区区外及市中区镇村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本辖区内房户一致且实际入住。(学区范围同一年级招生范围)

2.各年级学校根据空余学位的多少、户口迁入的时间、房产办理的时间等条件确定能否转入。

3.因我校六年级已经没有学位,六年级不办理转学。

4.转学登记

1)线下报名时间:202585日下午:230-530

2)线下报名地点:文化路小学东校南教学楼一楼一3班、一4

3)监护人带齐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②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

③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八、咨询服务电话

咨询电话: 3613090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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