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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市中区文化路小学2024年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对象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7-26 08:04

招生计划

文化路小学根据辖区内常住人口的实际情况,东校计划招生300人,西校计划招生400人。

招生范围:

    东至铁路线,南至文化路沿振兴路至龙头路,西至青檀路,北至兴安街。(附学区范围示意图)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8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监护人到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填写《市中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交学校备案。

报名方式:

    访问方式一:请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从APP首页选择【入学报名】进行账户注册,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模块,再选择“枣庄市-市中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依次完成“入学儿童申报”-“信息采集”-“学校填报”-“进度查看”。

    访问方式二:使用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入网页版,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index.html#/。操作同上。

请家长一定要仔细核对所填报的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和所属服务学校,以免填报错误导致报名延误。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3日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8月1—3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报名。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完善学生和监护人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报名学校选准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小学”,报名时只可选取一所学校。
    2.网上审核反馈。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可直接通过手机或网络查看录取结果,网上审核录取后,无需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审核未通过的,查看驳回原因,学校会电话通知,请按要求再次上传材料。
    3.现场指导报名。符合入学条件但网上报名无法成功的适龄儿童,学校设线下现场服务,方便家长进行入学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由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专人现场指导线上报名。现场报名时,严格遵守学校程序校园
    (1)现场服务时间:202481日—3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现场服务地点:文化路小学丝雨楼一楼
    (3)现场需准备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应提供完整的家庭户口簿,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适龄儿童和户主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

(在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②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在建或规划待建的住宅项目)。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

 ③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事项说明:

(一)居住区服务界定

    1.适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的,按实际地址入学。
    2.适龄少年儿童自出生就和监护人随(外)祖父母户籍一起在城区内长期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市中房产,可按照(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适龄少年儿童户籍随监护人为出生申报地,但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或变动,在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注:监护人房产应为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办公、公寓或门市等商业房产。户口簿应为完整家庭户。

(二)具体要求

    1.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为学校招生报名之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
    2.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过期不予办理。
    3.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执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4〕17号)的规定执行
   (1)“非市中区户籍,在我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监护人在市中区有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以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协议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等信息为准);稳定就业(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各项佐证材料均满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可在市中区义务教学校就读。
  (2)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以下信息材料:①父母及学生身份证信息;②半年以上居住证信息(本辖区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④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学生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报名时,材料③④项均应满半年以上。
    4.对符合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5.本简章仅供我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请您不要听信社会传言和个人的承诺,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转学工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教体局有关要求,对于转学工作特作如下说明:
    1.市中区区外及市中区乡镇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本辖区内房户一致且实际入住。(学区范围同一年级招生范围)
    2.因学位所限学期的六年级、二年级不办理转学;其它年级学校根据空余学位的多少,户口迁入、房产办理的时间等条件确定能否转入。
    3.转学登记
    (1)时间:2024年8月3日下午:2:30-5:30
    (2)地点:文化路小学丝雨楼一楼
    (3)监护人带齐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在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咨询服务电话:

    咨询电话: 3695551  369551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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