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舍安全管理,预防校舍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落实校舍安全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全面普查,重大节假日专项检查,值日领导、教师每日常规巡查。
2.校舍安全检查需做好详细记录,规范归档管理。
3.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上报,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同步落实防范措施。
4.校舍安全执行“六查六看”:查墙基、查墙体、查屋架、查排水、查周边、查死角,全面排查隐患。
5.定期开展校舍安全教育,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
6.专人负责校园用电线路及设施检修,及时排查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7.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功能室专人负责,定期排查隐患、规范使用、爱护设施。
8.全体教职工均负有校舍安全管理责任,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处置,杜绝安全事故。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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