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安全制度-课堂安全】文化路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26-04-27 15:32

为了加强学校课堂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任课教师,需常态化对学生开展课堂安全教育,严格落实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职责,全程把控课堂纪律与安全,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2. 教师严格遵守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中途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3.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呵护学生身心健康。

4.教师要关注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及时与班主任联系,落实学生去向。

5.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协同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课堂教学期间,学生如需离开课堂,必须经任课教师同意;学生若需外出校门,需由班主任出具正规离校手续,方可离校。

7.下课铃响后一分钟,结束上课,严禁拖堂,以免影响学生如厕、课间活动及下节课课前准备。凡因拖堂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