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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文化路小学教学管理办法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9-13 16:52

一、教研活动

)课改研究

1.材料上交。

学校安排上交的各项材料,要按规定时间上交,一次不交或不按时间上交者,扣2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2.参与次数。

按时参加课改组的听课、座谈研讨等活动,根据参与次数得分,一次不参加扣2分,迟到、早退和请假一次扣1分(公假除外),扣完为止。

3.参与效果。

评价要点:

1)在各项课改研究活动中,积极参与,踊跃发言,观点鲜明。

2)对教师制定的课程纲要、大单元设计(单元方案、课时设计)、作业设计等上交的材料进行评价,对于质量不高、无实际价值或抄袭的,该项不得分。

通过期末互相评、领导评等形式计分,将参与效果分为三个等次,一等计30分,二等25分,三等20分。

4.成果展示。

学校组织的各项课改研究活动中,进行课堂教学展示(包括示范课)、专题汇报、经验分享等,每次计5分,可累加。将得分最高者权重为40分。(注:在此项中计入的成果,在C28中不重复记分。)

最后,将总分最高者权重为4分,计入期末教师综合评价。

)课题实验

课题实验评价分为两部分计分,参与国家、省级的课题实验点2分,参与市、区级的课题实验占1.5分;校级小课题研究占1分。参加多个课题研究的依最高项计分,此项不累计加分。

)师徒团队

考评结果最高者权重为2分加入教师期末综合评价。

导师的考核实行捆绑制,徒弟教师考核占导师考核的50%,导师个人得分占50%。

1.导师要经常深入到徒弟教师的课堂跟踪指导,每月至少提交3份听课评课记录。

2.为徒弟教师开放课堂,每学期不得少于5节。

3.学期末,提交对新教师成长、进步的总体评价,并指明其进一步发展方向的报告。

  )优质课展评、校级公开课、校外公开课(观摩课)、教师基本功等教学、教研活动

1.为了开展好学校的教改工作,发挥名优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学校不定期开展的优质课、示范课评比活动。

2.随着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学校交流活动不断增加,部分教师受学校委派上公开课(观摩课)。

3.代表学校迎接上级各种检查进行的课堂教学。

4.老师基本功包括:普通话、毛笔字、粉笔字、钢笔字和简笔画(三字一画)。

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加强基本功训练,以提高自身素质。学校每学期不定期开展各项基本竞赛活动。

二、备课管理

1.开学初,各科任课教师要认真学习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明确全册教材的重、难点及训练要点,结合学生实际,拟订学期教学计划。

2.备课要及时,书写工整,用字规范,可适当超前备课。杜绝“不备而上”、“先备后补”的不良现象。

3.实行集体备课,教师间必须相互磋商,共同提高。鼓励和支持教师利用教育信息网中的信息资料作备课参考。坚持教研组集体备课制。要求:“三定”: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三统一”: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目的、统一重难点。

4.备课书写要认真工整、美观、板书设计要合理。

三、教研成果

)论文类

1.凡学校下发的有关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论文评比活动,教科研成果评比活动每位教师必须参加。

2.凡教育主管部门逐级评选的论文按同级别打分;属教育学会下属的专业研究会的降级处理。

3.不属于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学会或分会的报刊组织的各种论文评比活动不计分。

)校级以上的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

1.评选课:凡逐级推荐评选的优质课按证书同级别分等次计分。优秀课按三等。

2.各级公开课、观摩课: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分

3.录像课:另行计分。

)教师基本功比赛及各类辅导

  1.凡由教育系统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竞赛活动,其辅导教师所获得的辅导奖按获奖级别分等次计分。

2.凡是参加以学生为主要读者的报刊、杂志社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竞赛活动,其辅导奖(或发表的文章)降一级分等次计分。教师辅导学生发表的作文按篇数计入教师辅导奖。

    3.辅导内容与自己任教学科无关的不予计分与奖励。

四、新课堂达标活动

)撰写专业课程设计

专业课程设计的撰写包括学期课程纲要、大单元设计(单元学历案、课时学历案设计)的撰写、修订。每一项都要做到基本结构与内容完整。

(一)课程纲要设计

1.课程标准内容目标的摘录、本册教材的内容、学习能力的分析,针对本年级本学期陈述。前后内容的联系分类梳理,突出同类知识技能间的上挂下连。

2.目标要分领域叙写,目标数量一般控制在4~6条之间。目标叙写规范,每条目标三维合一,过程与方法(通过什么学习活动)+知识技能+情感态度)。

3.课程内容要与课程目标一致。在分析教材的基础上可创造性的使用教材。要有清晰的内容框架和课时安排,课时数据包括复习、考试时间,易落地。

4.采用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评价的方式,以获得学生实现目标的证据,包括过程作业与模块、单元测试。各项评价项目与课程实施中的“学习活动”相吻合;评价标准与评价项目相对应、翔实。

(二)大单元设计

1.反映学科的本质,居于学科的中心地位,具有较为广泛的适用性和解释力的原理、思想、方法,具有可迁移性。

2.目标叙写规范,每条目标之间层层递进(有些学科分领域叙写)每条目标三维合一(过程与方法+知识技能+情感态度)

3.单元评价设计。评价目标与评价任务相对应。评价任务要陈述清楚做什么事?评价任务的设计要体现出学完本单元后的学后任务,应与生活实际相结合。评价标准要陈述清楚做到什么程度?

4.单元活动结构图。单元大任务统摄整个单元教学,把大任务分解出子任务,分解出的每一个子任务都不能离开大任务这条主线,必须全程服从、服务于大任务,最后回归大任务。

(三)课时学历案设计

1.结构维度。反映学生立场,关注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通过整合学科课程标准、学期课程纲要、教材、教师用书、资源和学情,完整、清楚地说明了某一主题(知识点)教学的专业活动设计,凸显评价任务的设计及安排,学习活动设计与方法选择有利于目标达成,促进了学生深度学习,完整体现“教—学—评一致性”思想。

2.内容维度。有课标内容,能够按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路径,从课程标准中摘取相应的要求;课标内容的学习提示准确到位。

3.学习目标。指向学科核心素养,描述学生能达到的关键结果;目标表述准确(主、谓、宾语等符合目标表述规范,包括宾语及其条件、程度界定明确);符合教学内容和学情(包括提供面向不同学生层次的目标体系),可操作、可测评;目标一般1~5条(大单元目标可适当增加),每条至多3句。

4.评价任务。评价任务要求清晰、具体;与目标相匹配,明确指向某条目标;有明确的评价内容;有(至少有一个)与学生经验相吻合的评价情境,能有效检测学生目标达成情况。

5.学习过程。教与学环节清楚,体现“教—学—评一致性”;有明显的学习进阶,有与目标相对应的学习进程;方法选择体现学科性;体现基于学习情境的知识联系与建构,或有知识的结构化表达;有过程性评价,安排合理,有较好的促进目标实现的作用;评价任务(过程性评价)与目标对应;评价任务除了学生说答、写答之外,还具有一种新形式,如基于讨论探究、基于表演演示、基于作品展示的评价等。

6.检测与作业。作业在内容、形式及难度上与学习目标相匹配;作业设计有层次性(作业量、难度);作业形式多样化;检测、作业设计与学习目标有对应意识;检测与作业设计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课后作业有面向学习目标的巩固内容;有面向学习目标外的提高或拓宽内容,为后续学习内容作铺垫;作业设计质量较高。

7.学后反思。反思的目标、路径与方法清晰;反思的支架具体、合理;具有引导和提示的学后反思设计;有进行知识体系梳理的提示内容;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给学生提出自我诊断的要求;提示顾及到后续学习的铺垫性内容。  

  (四)作业设计

1.与目标一致

2.承载学科知识技能。

3.作业类型:纸笔作业、表现性任务。表现性任务以真实情境为载体

4.注重单元整体作业设计和多元分层设计

  

外出学习制度

外出学习是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接受先进教学思想、教学方法的重要渠道,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并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因公外出学习、培训等活动,须持有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到教导处登记,报请分管领导批准,由教导处具体安排,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2.参加外出学习、培训的教师必须提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教导处安排调课或代课,需要代课的,相关教师做好课务交接,兼职其他工作的,要做好相应安排。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活动安排,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积极进行经验交流。  主办单位下发的学习资料、宣传资料等,外出学习教师要于一周内交学校存档。外出学习教师不得自行购买资料、光盘等,如确实需要购买须先请示学校分管校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4.教师在学习结束后填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活动反馈表》交教导处存档; 其后一周内完成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挂在校内网站上供全校教师学习,并根据学校安排,在一定范围内汇报交流,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5.外出观摩听课的,由教导处根据教学情况安排在一定范围内,举行一节“移植课”或者“汇报课”。

6.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上课制度

1.上课预备铃响,任课教师在教室门口等候,铃声一停走进教室上课。下课铃响后,马上下课,不拖堂。要上足课时,不提前下课。不在本教室上课的,任课教师应提前将学生带到上课地点。

    2.按教案上课,教学目标明确,不上无准备之课。上课期间,关闭手机,不擅离课堂,禁止空堂现象,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3.树立良好教风,关心爱护学生,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剥夺学生上课时间,依法保障学生享受教育的权利。

    4.课堂上教态稳重,举止文明,不坐着讲课。上课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规范。

    5.大课间时间,当堂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做眼睛保健操,眼保健操后,跟随学生到操场跟班跑操。

    6.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便变动课程,因事需要变动的,经教导处同意,方可变动,不准私自互相调课。  

    7.课堂上的偶发事件,教师应及时、规范处理。

    8.下课铃响,要按时下课,不准拖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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