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市中区实验中学根据辖区内常住人口的实际情况,计划招生1600人。
1.学区范围:谷山路—光明路—朱子埠支流—枣曹线—西昌路—龙头路—华山路—人民路(含遗棠村)
2.若在学位富余的情况下,可接收以下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的片区:①解放路—光明路—东外环—人民路之间区域。②西昌路—君山路—华山路—龙头路之间区域。
注:文稿摘自2020年6月19日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市中区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查询网址:http://www.zzszq.gov.cn/zw/gkml/qzbm/jyhtyj/202006/t20200619_801720.html
2024年8月1日-8月3日(报名时间截至8月3日下午17:30)
访问方式一:请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从APP首页选择【入学报名】进行账户注册,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模块,再选择“枣庄市-市中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依次完成“入学儿童申报”-“信息采集”—“学校填报”-“进度查看”。
访问方式二:使用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入网页版,网址为 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index.html#/ 。操作同上。1.网上报名:2024年8月1日-8月3日,学生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得重复填报信息;请家长一定要仔细核对所填报的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和所属服务学校,以免填报错误导致报名延误。完善学生和监护人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结合2020年6月19日区政府公布的《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方案》所在片区,填报所属学校,报名时只能填报1所学校。2.网上审核:2024年8月1日起,网上报名平台在监护人填报时会自动核对户籍、房产等信息。学校会根据平台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录取。审核未通过的,查看驳回原因,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监护人可直接通过手机或电脑查看录取结果,无需再到现场提供报名材料。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不能自动比对出匹配信息的,家长需在房产信息项填报上传不动产证、房产证或网签合同等图片。3.现场服务: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不清楚网上填报流程的,学校设线下现场服务即现场协助监护人在线填报。1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校现场咨询。(1)服务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2)网上报名指导服务地点:市中区实验中学“韶华楼”一楼。(注:走学校南门)①居民户口簿,应提供完整的家庭户口簿,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学生和户主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原件及复印件)③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④学生自出生就和监护人随(外)祖父母户籍一起在城区内长期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市中房产,监护人无需提供无房证明,学校将对存疑房产和户籍进行集中查验。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2.学生自出生就和监护人随(外)祖父母户籍一起在城区内长期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市中房产,可按照(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3.学生户籍随监护人为出生申报地,但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或变动,在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可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4.在城区内投亲、租房迁户等原因迁户的学生,初中就读可安置到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定点服务学校,服务学校判定以户籍地址为依据。注:监护人房产应为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办公、公寓或门市等商业房产。户口簿应为完整家庭户。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2024年8月1日)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可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2.对符合政府优秀企业家、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3.自2020年6月19日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公布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再次安排适龄子女入学。4.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完整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学生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本简章仅供我校2024年七年级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2.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对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3.及时关注学校公众号,微信搜索“枣庄市市中区实验中学”,学校相关信息将通过公众号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