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地方的学生资助政策为依据,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学生生活补助的评审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二、评审发放原则和依据
评审发放原则:
(一)精准资助原则
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手中。
(二)公平公正原则
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评审发放依据:
(一)《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中的“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规范”。
(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三)市中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评审和发放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
三、评审发放对象
本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资助标准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初中每年每生750元(375元/学期)。
五、工作流程
1.学校应成立生活补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提 出本校当年享受生活补助初步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枣庄市市中区实验中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艳
副组长:王 鹏 王 彬 王邵华 肖大奎
赵敏(校级家委会副主任)
组 员:陈继海 李银雪 杨廷艳 孙 建 王 岩
李 晖 梁景辉 渠英杰 潘 甜 沈 田
高奥婷 张 霞
谷书侠 (八年级家委会主任)
王 辉 (七年级家委会主任)
枣庄市市中区实验中学生活补助评审小组
组 长:李 艳
副组长:肖大奎
赵敏(校级家委会副主任)
组 员:李银雪 杨廷艳 李 晖
梁景辉 渠英杰 潘 甜
沈 田 高奥婷 张 霞
谷书侠 (八年级家委会主任)
王 辉(七年级家委会主任)
2.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受生活补助学生名单。
3.每年10月31日前,学校将生活补助评审结果报市中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评审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生活补助评审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德育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1. 校长是学校生活补助评审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资助工作负总责。
2.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政策宣传、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系统录入等工作,确保资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 班主任是班级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宣传资助政策,指导学生申请,审核申请材料,协助做好评审公示等工作。
4. 评审小组成员负责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5. 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资助工作。
(三)严格监督检查
1. 学校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2. 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责任追究
1. 在资助工作中,如出现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截留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资助工作出现问题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七、附则
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方案由枣庄市市中区实验中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通过以上工作方案的实施,确保我校学生生活补助评审发放工作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学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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