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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树优】市中区实验中学团员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9-26 10:46

市中区实验中学团员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具体条款

(一)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

1.选拔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

2)无任何宗教信仰;

3)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

4)按期交纳团费;

5)按期完成“青年大学习”;

6)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

7)有以下表现者可优先入团:

在学校活动中表现积极,多次受到班级、学校的表扬;热爱劳动,能积极带领同学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特长突出,积极参加班级、年级、学校或社会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且表现优异;能劝告或制止同学中的不良行为,对优良的学风和班风的形成做出贡献的;积极参加学校社团活动,在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同学。

2.选拔流程:

1)入团申请人向班级团支部提出入团申请,认真书写入团申请书(入团申请书需用稿纸手写,字迹工整、无涂改);

2)各班团支书向全班公布提出入团申请的名单及本班分配到此批发展团员的名额。对申请人从思想、学习、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认真听取班主任的意见和建议。

3)各班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确定推荐入团积极分子人选。

4)各班团支部书记将入团积极分子名单上报团委,由团委审核、公示。

5)公示期满后即为入团积极分子。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各班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主要任务是: 向入团积极分子介绍团的基本知识; 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 向团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参加团委组织的不少于8个学时的团课学习。内容包括:党的理论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团章教育和团的优良传统教育,教唱团歌,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团课结束后进行团课结业测试,对于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3.入团积极分子应参加团的有关活动。

4.鼓励入团积极分子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将入团积极分子是否是注册志愿者、是否参加过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入团时,积极推动新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

(三)入团流程

1.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或由团组织指定。

2.各班团支部委员会应在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报学校团委预审。

3.团委对发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预审。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班团支部,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

4.召开团课,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5.召开各班团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

6.团委团员发展材料上报团市委。

7.团员信息“智慧团建”系统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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