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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市中区实验小学2026年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
作者: 更新时间:2026-07-24 09:39

招生计划:坚持免试入学、“应入尽入”原则。

一、招生范围

东至解放路,南至市中区医院南墙向西延长线至原铁路线桥洞,西至原铁路线、振兴北路,北至北马路。

附学区范围示意图:

二、居住区服务界定

   1.有市中区户籍、城区有房产。推行以监护人名下合法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等不动产佐证材料作为入学依据,可凭房产对应地址划片入学,取消原有户籍入限制。

    2.有市中区城区户籍、城区无房产。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以投亲、租房等原因迁户的适龄少年儿童,统筹安排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适龄儿童自出生起即与监护人随(外)祖父母户籍落户城区,并在该地址长期实际居住,可按(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地址划片入学。

注:监护人房产应为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办公、门市等商业房产。户口簿应为完整家庭户。

三、入学年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应为年满6周岁,凡在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于2026年8月4日到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书》,提交学校备案,方可延缓入学。

四、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日—4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01
报名流程
 1.请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进入“爱山东”APP,首页上方选择【全省通办】,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市中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将另行下发,请持续关注“市中教体”微信公众号、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公告栏。

      2.学生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请勿重复填报。请家长仔细核对填报选项中的 “选择学段(小学/初中)”“报名类型”,按顺序完整填写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监护人信息并保存,避免填报失误影响报名。

      注:监护人在完善报名信息后,报名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如填报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所需报名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

     3.现场服务指导。符合入学条件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由一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2日—4日到学校“扬善楼”一楼“报名处”,请专人现场指导线上报名。现场需准备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应提供完整的家庭户口簿,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适龄儿童和户主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在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办公或商业的房产)。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4.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1)外来务工人员的界定。“非市中区户籍,在我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2)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以下信息材料:①父母及学生身份信息;② 家庭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及子女均非市中区户籍);③父母一方居住证(枣庄市内除滕州市外,其他区可不办理);④申请就读学校辖区范围内的监护人合法房产、网签购房合同等不动产证明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 ⑤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或工资流水证明或营业执照等。

      5.报名结果反馈。(1)网上报名后如有问题工作人员将会电话通知家长。(2)报名后审核需要一段时间,请家长于报名后的第二天下午查询结果。(3)报名成功后及时下载打印线上录取通知书,以免平台关闭无法打印。(4)按招生平台上的“入学须知要求”于8月31日14:30到校报到。


02
入学流程

     家长到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由1名监护人带学生和通知书于8 月 31 日下午14:30到校报到→到校园内查看所分班级→到对应教室报到→家长将通知书交给班主任、按班主任要求完善入学事宜→家长不逗留、速离学校→老师对孩子进行入学培训→16:30按时到校门口接孩子。


03
具体要求

    1.监护人所提供的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均为学校报名结束前。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的适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片区学校入学资格,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调剂安排至其他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监护人须如实、完整在线填报个人及子女相关信息,因填报信息不实、材料弄虚作假造成无法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广大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招生传言、房产营销人员虚假承诺及谎称有偿代办入学名额等招生欺诈行为,谨防上当受骗。学生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 3061288

咨询、接听电话时间:

7月28日至8月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申请转学温馨提醒 

在实验小学服务范围内有户籍、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非城区内在校学生需要转入本校的,可以在8月4到学校教导处进行转入申请登记。学校将根据学位情况、入户顺序,按规定时间办理转学手续。监护人带齐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在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办公或商业的房产)。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4.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转学,参照相关入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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