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 校 长 电话:3061268
副组长:教学副校长 电话:3061279
安全副校长 电话:3061266
组 员: 办公室主任 电话:3061289
安管办主任 电话:3061278
后勤主任 电话:3061269
教导主任 电话:3061288
德育主任 电话:3061086
医务室 电话:3061286
二、自然灾害指:地震、水灾、台风、雹灾、地质灾害等。
1.学校要高度重视气象部门、教育局及市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在灾前所作的各种预警报告,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并安排人员实行全天候值班。
2.灾害来临前,如需实施紧急撤离的,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应听从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以班为单位,全力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各班由班主任和搭班教师负责清点人数、组织疏散、安抚情绪等,其他人员由指挥部统一安排,做好沿途相关安全保卫工作。
3.在来不及向外疏散的情况下,应就地组织学生到校内各相应的安全地带躲避,如:地震---操场;水灾、雹灾、风灾----结构牢固的教学楼。
4.立即向110指挥中心、区教育局报告,等待救援。
5.期间所有现场教师必须与学生在一起,以维持秩序和稳定学生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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