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体教师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特制定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学科教师要将思想道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贯穿于教学活动之中。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教学活动中要确保学生安全,并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对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教育。
二、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上课或滞后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串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三、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请先清点班上学生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或者学校(园)领导取得联系。
四、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好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
五、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六、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及时制止学生之间嬉戏打闹,预防并避免学生打架斗殴等严重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事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七、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讽刺、挖苦、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八、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随意提前上课、下课和拖堂。情况特殊或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必须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执行。节假日不准任何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更不允许教师在节假日为学生补课。
九、体育课应加强组织教学,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教学,坚持上下课集合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和设施及器材的安检。教学活动中,要尽量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理化生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社会实践等学科,教师要认真备课、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对教学场地、器材、电路、药品等要进行详细检查,在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特别是使用具有一定潜在危险性学具的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十一、体育、信息、音美、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等室外活动课要严格实行学生考勤制度,科任教师要在上、下课时清查人数,如实登记,教务处应加强督查和落实。
十二、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教学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将负直接责任。学校将视其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等予以相应的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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