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我校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建立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新型评价体系,促进教育行风建设,使每位教师都成为学生爱戴、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合格教育工作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中教发(2014)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修订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方案。
二、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内容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为主要依据,结合当前教育工作新态势、新要求及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从品德修养、专业能力、工作表现、立德树人、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六个方面来考核。
三、考核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四、考核评价原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激励为主。要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坚持民主,覆盖全面。坚持民主性原则,充分听取学生、教师、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意见。
3.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过程和结果三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
4.奖优罚劣,促进发展。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5.学校领导考核与考核小组、教师考核相结合。
6.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7.过程部分考核与学期综合考核相结合。
每学期考核一次,由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负责统计考核量化成绩。师德考核采取领导班子测评、考核小组测评、教师互评、过程部分考核、出勤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尊重事实,力求客观真实地评价教师师德表现。
五、考核评价办法
B1品德修养评议考核(90分)
根据区教育和体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通过教师互评、考核小组评议、领导干部评议三种方式对品德修养进行定性考核。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六项内容综合评议进行打分。计算时领导干部评议占40%,考核小组评议占40%,教师互评占20%,汇总后进行权重。
B2校园安全(30分)
一、班主任学生安全
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在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如因教师疏于教育和管理出现的学生意外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该项分值为0分。采取减分制,扣完为止。
二、非班主任安全
1.课堂安全
任课教师是课堂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因不能按时到课堂、组织和管理不善、没有尽到教育和管理责任,造成的学生意外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该项分值为0分。采取减分制,扣完为止。
2.值勤安全
(1)在到岗执勤检查中,无故迟到扣量化分2分,不到岗每人次扣5分。
(2)因不能尽到执勤教师职责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学期末扣除该项期末量化1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该项分值为0分。
3.不担任执勤工作的老师,该项量化结果不计分。
B3教师工作量(3分)
工作量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满工作量计为3分,不满工作量按照学校规定适当减分。
B4教师出勤(15分)
1.学期病假累计2天不扣分,从第三天起病假每天扣0.5分(累计)。
2.学期事假累计2天不扣分,从第三天起事假每天扣1分。
3.迟到一次扣2分。
4.早退或脱岗视为旷班,旷班一次扣10分。
按照《实验小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的评价办法执行,以学校办公室考勤统计数据为准。
B5立德树人(5分)
从扬善教育、全员育人、家校合育、学科育人等方面对立德树人进行定量考核,以上交的扬善教育、大家访活动等相关材料打分计算,权重为8分。
B6终身学习(7分)
从自主学习、参加培训、学术水平等方面对终身学习进行定量考核。
1.师德理论学习笔记(3分),按照学期末检查权重得分。
2.继续教育、网络研修等(2分)不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视情况扣分。
3.“学习强国”学习(2分),按照一学年学习完成情况,每天满20分以上计2分,1-4次没有参与学习计1分,5次以上(含5次)没有参与学习计0分。
B7教师教学行为
直接减分项
依据校领导巡查、家长举报、学生反映与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发现一次扣5分。
(1)在学校内仪表不端庄,穿奇装异服,化浓妆,戴舞台首饰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工作期间干私活,役使学生办私事。
(3)不参加学校安排的有关活动和公益劳动。
(4)强调个人原因,工作被动、推诿、应付差事。
(5)家长、学生来信反映教师不良行为,经过查实后属实的。
(6)带手机上课;上课接打手机;看手机。
(7)布置机械性、惩罚性、重复性的作业。
(8)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作业、批改作业。
(9)出现空堂现象。如课堂教学或课后服务不按规定时间到班级。
(10)未经教导处同意,随意调课;找人看课;不按课程表上课。
(11)课堂上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例如,音乐课上让学生写作业、道法课让学生看动画片等。
(12)任课教师没按要求留在教室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眼保健操、室内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发现一次扣10分。
(1)在校内外有打骂行为。
(2)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家长到校反映,经调查属实。)
(3)私自把学生赶出教室。
(4)接受家长或暗示家长宴请,造成一定影响。
(5)全员育人过程中,服务意识不强,师生关系紧张,与家长协调沟通方法不当,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
(6)不按照学校要求严格监考,考场较乱;阅卷、成绩统计出现错误。
(7)课堂上,学生学习活动时,不能积极收集评价信息,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8)不使用规范语言上课或语言不文明。
(9)课后服务时间对学生不监管,不答疑解惑,纪律较乱的。
(10)教师不认真组织教学,课堂秩序混乱,有“放羊”现象、学生参与度低。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发现一次扣20分。
(1)无理顶撞领导,打骂同事造成一定影响。
(2)不按规定私自向学生收取费用,或不退还学生余款。
(3)考试舞弊泄密或私自安排学生不参加考试。
(4)向学生摊派书籍资料或指定去某书店购书。
(5)在网上发布不良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
(6)恶意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
(7)酒后进课堂。
(8)在上班期间、办公室玩游戏,上网炒股、聊天、网上购物、网上销售、看电影等。
(9)市长热线反映教育教学相关问题。(经调查属实)
(10)课堂上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一票否决)
(11)有偿家教(一票否决)。
(12)课堂上宣传对学生成长不利的言论的等(一票否决)。
(13)家长反映强烈,如教师在班级管理方面不负责任、上课效果差等,查证情况属实。
(1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失误或严重影响的。
六、直接定为优秀
定性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师德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
1.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社会好评,并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
2.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3.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教育的本班学生事迹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
4.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及社会各界具有一定的影响。
七、一票否决制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师德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上课期间因擅离岗位或管理不善,而出现学生安全事故的。
(2)私自把学生赶出教室或擅自剥夺学生上课的权利,造成一定的影响。
(3)经校领导做思想工作后,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
(4)接受或暗示家长宴请,产生不良影响的。
(5)考试舞弊泄密,弄虚作假,故意做家长工作,歧视学困生,不让学困生参加考试者。
(6)搞有偿家教,有商业行为进校园现象,对学校声誉造成一定影响。
(7)学年迟到累计超过5次。
(8)一学年旷班1次(早退或脱岗视为旷班)。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表现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再参加其他等次的评定。
(1)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和邪教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者。
(2)道德品质败坏者;无理顶撞领导,打骂同事,造成一定影响者。
(3)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
(4)以教谋私、乱收费或向学生推销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或要求家长办私事,造成不良影响者。
(5)组织和强制学生有偿家教、违规补课,严重影响教育形象,有家长举报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处理者。
(6)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者。
(7)越级上访、打架斗殴、罢课等,扰乱学校正常秩序,严重影响教育形象者。
(8)利用互联网随意散布谣言或诽谤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者。
(9)在申报职称、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10)其他方面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八、城乡交流教师的等级认定
城乡交流优秀等级的名额单独考核,由接收学校评定,按照当年上级部门给予学校优秀等级的比例适当倾斜,四舍五入产生。
九、考核程序
1.每学期末均按以上考核办法组织一次师德考核。两学期考核按5:5的比例相加,合计结果即为学年度考核结果。之后,再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师德考核等级。同时,根据平时对教师师德表现的记录,对严重违规违纪的直接确定师德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要将考核结果张贴在学校公开栏予以公示,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
3.填写师德考核表。公示无异议后,考核小组填写师德考核表,并将考核情况填入《教师职业道德档案》。
4.报送区教育局审核。
十、考核等次的确定
师德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十一、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30%的权重计入教师年度考核结果。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重要依据。
3.师德考核等级优秀的,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
本办法自学校第十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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