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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市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政策 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作者: 更新时间:2026-04-28 09:38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关心支持!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决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现编制一份从学前教育到中职教育的资助政策明白纸发给你们,希望你们对教育资助政策能多一分了解,对你的家庭能多一分帮助,对我区的教育事业多一分关注。

1、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一:政府助学金

资助范围:公办园及经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资助比例:平均资助面为在园幼儿的10%。

资助对象:具有幼儿园正式注册园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

资助标准:分3档,即每学年1档1000元,二档1200元,三档14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幼儿监护人申请表,经幼儿园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特殊困难儿童无需提交申请、无需公示即可享受。

资助项目二:免保教费

资助范围:公办园及经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资助对象:小班、中班减免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所有大班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资助标准: 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保教费标准执行,普惠性民办园高于同类公办园的按同类公办园标准执行,高于部分由家庭承担。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儿童无需提交申请、无需公示即可享受免保教费政策。

2、义务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一:免除学杂费

资助范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资助项目二: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范围: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项目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

资助比例:在校寄宿生的25%。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1250元、初中每年每生15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特殊困难学生无需提交申请、无需公示即可享受。

资助项目四: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非寄宿学生。

资助比例:在校非寄宿生的7%。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625元、初中每年每生75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特殊困难学生无需提交申请、无需公示即可享受。

3、普通高中学校

资助项目一 :免学杂费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具有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所在学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学费免除手续。

特殊困难学生无需提交申请、无需公示即可享受。

资助项目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    部)。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资助比例: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800元,2档2300元,3档28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特殊困难学生无需提交申请、无需公示即可享受。

4.中等职业学校

资助项目一:免学费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补助标准:按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按照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资助项目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在校生10%确定。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特殊困难学生无需提交申请、无需公示即可享受。

资助项目三: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发送奖学金。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市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632-369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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