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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作者: 更新时间:2025-09-25 14:10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助力全市教育脱贫攻坚高质量完成。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要求,现把2025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告知您,请认真阅读并填写回执。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一、资助项目: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

资助范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二、资助项目: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范围: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资助项目: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非寄宿学生。

资助比例:在校非寄宿生的7%。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625元、初中每年每生75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特殊困难学生无需提交申请、无需公示即可享受。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等二至三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

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 烈士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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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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