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助力全市教育脱贫攻坚高质量完成。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要求,现把2025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告知您,请认真阅读并填写回执。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一、资助项目: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
资助范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二、资助项目: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范围: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资助项目: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非寄宿学生。
资助比例:在校非寄宿生的7%。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625元、初中每年每生75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特殊困难学生无需提交申请、无需公示即可享受。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等二至三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
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 烈士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一)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三)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四)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枣庄市市中区实验小学
2025年9月25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