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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君山路小学2024年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对象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7-26 09:50

招生计划

君山路小学根据辖区内常住人口的实际情况,计划招生400人。

招生范围

东至铁路线;南至兴安街、建华路沿华山路至君山路;北至铁路。不含光明路街道沙河子小学服务范围内的生源。

招生年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凡在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学校教导处(新楼三楼)提出申请,并填写《市中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报名及现场服务时间

1.报名: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家长登录平台填写适龄入学儿童及家庭相关信息,学校进行审核。

2.现场服务时间:

2024年8月1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现场指导网上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家庭,学校提供现场操作指导。

地点:君山路小学大门东侧家长接待室

报名基本要求

(一)城区服务学校界定

1.适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的,按实际地址入学。

2.适龄少年儿童自出生就和监护人随(外)祖父母户籍一起在城区内长期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市中房产,可按照(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适龄少年儿童户籍随监护人为出生申报地,但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产,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或变动,在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可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4.在城区内投亲、租房迁户等原因迁户的适龄少年儿童,小学入学可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

注:监护人房产应为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办公、公寓或门市等商业房产。户口簿应为完整家庭户。

(二)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1.请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从APP首页选择【入学报名】进行账户注册,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模块,再选择“枣庄市-市中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依次完成“入学儿童申报”-“信息采集”—“学校填报”-“进度查看”。

2.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入网页版,网址为 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index.html#/ 。登录后,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及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

3.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完善学生和监护人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填报所属学校。请家长谨慎填报所属学校,如不属于我校招生范围,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

注:

监护人在完善报名信息后,报名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如填报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所需报名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

(三)其他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

2.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在线填报个人完整信息,对因个人提供信息不实,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学生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欢迎广大家长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切勿轻信招生谣传、房地产营销人员的虚假承诺和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的各种招生欺诈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执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4〕17号)的规定,监护人在市中区有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连续半年及以上,时间截止到招生报名前,以下均按照此标准执行)、稳定就业(提供父母一方与枣庄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枣庄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半年的;父母一方在我市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实际经营半年及以上,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且各项佐证材料均满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可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居住证地址在我校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到我校入学。

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可在我校申请报名,中、重度残疾儿童应到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报名流程

监护人准备入学报名材料—>监护人按报名时间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学校对报名材料初审—>学校对报名材料复审—>家长打印入学通知书—>统一张榜公示一年级新生。

关于转学办理

1.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请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户籍房产且实际居住的、确需有转学要求的家庭,可在 8 月7日上午8:30-11:30,持学区范围内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到学校教导处(新楼三楼)提出转学申请,登记详细转学信息,接受学校统一组织的转学安排。除因学生父母工作调动、军队转业外,毕业年级一般不准转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转学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学位富足的年级,学校接受转入申请。如遇学位数小于转学申请数,以户口迁入学区先后进行办理。没有富余学位的年级不转学。  

事项说明

本简章仅供我校2024年一年级招生使用,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您不要听信社会传言,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 0632—3392631   0632—3066596

咨询时间:7月 26 日起(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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