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须知》文件精神和区教体局专题会议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铁路线;南至兴安街、建华路沿华山路至君山路;北至铁路。不含光明路街道沙河子小学的生源范围。
二、招生年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
2.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服务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市中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三、报名及提交时间: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家长登录平台填写适龄入学儿童及家庭相关信息,学校进行审核。
四、现场指导网上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家庭,学校提供现场操作指导。
地点:君山路小学大门东侧家长接待室
五、报名基本要求
(一)居住区服务学校界定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的,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并长期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房产,可按照(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当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可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4.在城区内租房或投亲等迁户的,小学就读按城区内有户无房、户籍有迁移进行界定。
注: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是指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等房产;户籍应为完整的家庭户。
(二)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
安装“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
2.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行网页版注册和访问,网址为 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 。登录后,可查看入学须知和报名流程。
3.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完善学生和监护人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填报所属学校。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
注:
①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在学校招生现场将有工作人员指导在线填报或现场审核报名。
②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在线填报的所有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会被删除。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三)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2.对符合政府优秀企业家、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3.自2020年6月19日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公布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再次安排适龄子女入学,具体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界定。
4.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学生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欢迎广大家长对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切勿轻信招生谣传、房地产营销人员的虚假承诺和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的各种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区教体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督查,一经查实违规情节,将依法追责、问责。
六、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规定,凡居住证在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以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协议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为准)和稳定的就业(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均需满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
2.凡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可以申请君山路小学就读。
3.在线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信息材料,主要有:①父母及学生身份信息;②半年以上居住证信息;③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④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学生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报名时,材料③④项均应满一年以上。
七、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可在本校申请报名,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可申请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八、报名流程
监护人准备入学报名材料—>监护人按报名时间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学校对报名材料初审—>学校对报名材料复审—>家长打印入学通知书—>统一张榜公示一年级新生。
九、关于转学办理
1.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请有转学要求的家庭,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户籍、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在校学生确需要转入的,持学区范围内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到学校教导处(新楼三楼)提出转学申请,登记详细转学信息,接受学校统一组织的转学安排。除因学生父母工作调动、军队转业外,毕业年级一般不准转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转学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学位富足的年级,学校接受转入申请。如遇学位数小于转学申请数,以户口迁入学区先后进行办理。没有富余学位的年级不转学。
3. 关于转学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敬请理解。
十、事项说明
本简章仅供我校一年级招生使用,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您不要听信社会传言,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 0632—339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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