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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君山路小学体育课、综合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9-20 11:35

一、上体育课前任课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锻炼要领和安全事项等,并在教案中作书面记录。

二、学生在上体育课期间应全面服从教师指挥,若有特殊事项必须报告教师。

三、课外活动时间(除放学和上学的时间)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应在学校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做危险或可能会产生危险后果的游戏和运动等,不在高、陡、险及走廊处玩耍、游戏等。

四、教学过程中的集体活动或分组活动要做到规范有序,不能有争先恐后的现象发生,学生活动要在教师的视线内。

五、教学内容不能超出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准备运动环节不可或缺,运动强度、难度要合理安排。

六、学校体育器械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新器械和设备投入使用前,教师要先对其进行性能测试,完全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修。

七、正确使用体育器械。

八、借用器材建立登记制度。禁止学生借领器材,对高危险器具必须由体育教师签名借领,并由体育教师全程监督学生的使用和训练。

九、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以文字形式通知学生监护人,并在具体活动时予以劝阻。

十、禁止在公路街道等有危险隐患的场所出操、上体育课和进行其他活动。

十一、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学校安管办,马上送往医院,并及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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