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积极构筑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置好消防设备设施,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符合标准化管理要求;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二、学校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落实教职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资金,限期排除。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多种形式的义务灭火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教职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教职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四、学校要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火灾逃生演练,师生员工要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学生疏散的程序。各学校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消灭火灾。
五、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和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学校。
六、用过的废纸、旧书本等,不许随便乱烧。如非烧不可时,也要远离建筑物,并由专人负责看守,等余火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七、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在专门保管室存放,随用随领,用完即清理,不允许非保管员私自存放。
八、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如有隐患及时排除,做到人走断电。
九、要加强电源、火源的管理,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重点部位用火必须符合防火相关规定。
十、发生火灾要迅速打电话“119”报警,禁止学生直接参加火灾的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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