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总务处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2.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3.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物件齐全,油灰饱满不松动,维护及时。
4.学校要在已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5.学校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已损坏校舍要及时上报,并迅速请有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c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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