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办公用品购置、日常维修维护管理,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统一管理的原则。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使学校物品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学校物品购置、物品发放及日常维修维护监督民主领导小组
总负责人:张永远
组 长:刘连永 赵 向
副组长:项宜鹏 程 顺 王 慧 孙 锋 郝德成 戚成兵
成 员:王连法 李 侃 张立超 白香玉 陈 彦 韩秀娟
考核小组教师代表6人
二、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实行集中统一采购
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必须坚持“计划、适用、透明”的原则,原则上实行学期初按经费预算,基本上一次购买到位。中途确需购添物品,应由各处室提出购买申请,经东西两校执行校长(园长)审核报集团校长批准后,按照采购审批的程序统一购买。具体流程:各处室主任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需注明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大约资金数额)——分管校长审核签字——执行校长(园长)审核签字——集团校长审批——总务处采购。购物的申请和审批都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力争少花钱多办事。1000元以内的购置,一般由各处室年级主任填写申请、经分管副校长、执行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1000元以上的购置,需经学校校委会研究批准。
三、物品购置管理规定
1.小额(小于1000元)采购至少应有两人同时进行,购买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或性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时,可以安排专业人员或使用人员直接参与。采购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区政府采购自购程序,认真考察市场,货比三家,所购物品物美价廉,并对所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等负责。
2.大额(大于1000元)采购需由民主领导小组人员、具体经办人员组成。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品购置,除有民主领导小组人员、具体经办人员组成外,必要时吸收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参加。
3.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无论数额大小,一律严格按照枣庄市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执行。
4.凡涉及《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相关的项目,必须经学校校委会研究批准,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教体局、财政局研究批准计划后,方可执行相应的自购或招标流程。限额包括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50万,工程60万)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
四、报销管理规定
原则上,购物结算要及时,一次一清,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总务处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原则上,购物三天内,采购人员负责将相关票据和清单、公务卡消费记录经执行校长(园长)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然后到总务处报销。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结算的,也须在三天内履行必要的审核签字手续,日后凭规范的手续办理相应的票据报销。
五、物品入库管理
物品购置后,采购人员及时将实物交给保管员,做好入库登记或固定资产登记,经办人、证明人要在票据和购物清单上签字。
六、电脑办公耗材的管理
办公打印、打印机加墨、更换硒鼓、电脑维修维护等事项,由科室负责人汇报给校区总务主任、总务主任汇报给执行校长(园长),执行校长核实后汇报集团校长,集团校长安排总务处办理。电脑公司上门服务时,必须提供两联单。当事人、总务主任、执行校长三人需在两联单上签字。一联由两校总务主任保存,作为后期结账、对账凭证。
七、学校日常维修、维护
学校饮水机维修、门窗玻璃维修、房屋、水、电、设备、设施等小型维护维修,校区总务主任先给执行校长(园长)汇报,执行校长(园长)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再向集团校长汇报。集团校长安排总务人员,总务处必须履行各项申请报告手续后进行施工。
八、大型的设备、设施、房屋及附属物维护维修
学校要召开支委会、校务办公会、“三重一大”专题会,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支委会成员的意见,形成决议,总务处严格履行政府招标手续后进行实施。
九、学校广告设计制作、校园文化、宣传等支出
学校广告设计制作、校园文化、宣传等零活及工程,事先需经校务办公会反复研究、逐步修改完善、最后形成统一意见后再实施。要本着节约、物美价廉的原则。施工前,在校务办公会、三重一大会议上,通报工程预算价格,总务处要严格把关,严格落实施工前的各项手续是否符合政府采购要求。
十、物品领用规定
凡是领取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经分管科室负责人、分管校长、执行校长(园长)签字后,仓库保管人员才允许发放,并及时记账。
十一、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