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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树优】回民小学推选区级以上表彰评选方案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1-18 10:07

一、组织领导

在校长室领导下,成立评小组。组长:冯勇成员:李青、李玉申、李娜、程言言及教研组长、中层干部。

二、评选对象

全校正式在职在编教师

三、评选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

2、不断钻研业务,教学上勇于创新。

3、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认真辅导,教学成绩较突出。

4、家长测评、教师测评、学生测评满意率高。

5、帮助差生、贫困生措施得力,取得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6、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学年度综合量化名次列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优:

1、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愿承担学校临时性工作者。

2、与领导顶撞或闹不团结者。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4、随意迟到、早退、私自离校者。

5、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

6、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者。

、评选办法

1、结合区级评比文件、对照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经学校支委会研究决定,根据5年年度考核结果产生候选人。

2.在教研组长、中层干部及校级领导组成的教师民主代表下对候选人无记名投票。

3.按照得票多少依次确定申报人人选。

4.报校长室审批、公示后上报。

说明:区级及以上同等级别中,三年内不能重复;同一年中评为高级别的不再参评低级别。

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特别突出贡献,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可破格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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