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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学生管理】光明路小学“书香好少年”量化细则
作者: 更新时间:2025-05-22 14:24

评估

项目

权重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45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浓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学校起发挥“课外阅读”模范带头作用。

8

了解教师和学生,酌情给8,5,3分。


2.有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读书计划并在学习生活中认真执行。

8

查看读书计划,计划详实,可操作性强得8分,有但不具体5分,没有0分。


3.勤于写读书笔记(摘录、感想或启发等),形成自己的特色 。

8

查看读书笔记,每学期不少于16篇得8分、内容、字迹、数量不足得5,3分。


4.有定期买书的习惯,个人藏书比较丰富,种类较多。

8

拍摄家里的藏书架,有买书习惯4分,个人藏书丰富4分。


5.在家每天能坚持半小时的阅读或写字

5

上交微信群、朋友圈阅读、练字打卡记录截图,视情况得分。


6.在校,晨诵、午读、午写能够在教室内认真读写。

8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分。


40

1.愿意与他人交流分享读书体会和观点,在相关活动中积极发言,勇于展示,且有独到之处。

10

了解教师和学生。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较差得4分。


2.坚持诵读古诗文经典作品,了解并阅读国内外名著,能背诵经典的古诗文作品。

10

实地测试,能熟练背诵必背和选背古诗词。古诗词、阅读考级成绩优秀。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较差得4分。


3.积极参加学校、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读书活动、征文及其它相关活动,并获得好成绩。

10

查看相关资料,国家级获奖得5分,省级得3分,市区级得2分,校级得1分。


4.通过读书活动学业有所提高,学习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

10

调查了解学生或教师。分别得10,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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