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公章):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小学 性质:事业 类别:公办 | |||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及收费范围 | 计费 | 收费文件 |
一、保教费 | 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收取的费用 | 260元/生·月 | 市中价格[2016]23号 |
二、住宿费 | 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全托(寄宿制幼儿收取的住宿费用) | ||
三、服务性收费 及代收费 |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或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 ||
(一)伙食费 | 幼儿园向自愿在园就餐的幼儿收取的费用 | ||
(二)校车接送费 | 幼儿园自设或租用校车接送在园幼儿收取的费用 | ||
(三)意外伤害保险费 | 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 ||
(四)床上用品费 | 幼儿园为入园新生代购的被褥用品费用。向幼儿家长提供服务时,应公示被褥用品的采购合同与实际进价,供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制统一配备。 | ||
四、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收费减免政策 | |||
投诉电话:3697008 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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