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级公办幼儿园:
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依据枣价费发【2015】126号和市中价字【2014】30号文件要求,枣庄市市中区区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如下:
省级实验、示范类幼儿园保教费330元/生.月, 省级十佳幼儿园保教费在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保教费的基础上,上浮15%;市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255元/生.月;市级一类幼儿园保教费220元/生.月;市级二类幼儿园保教费187元/生.月;市级三类幼儿园保教费165元/生.月;已注册无类别幼儿园保教费110元/生.月。明确后的收费标准为保教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不得在保教费外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各类培训班向幼儿园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规定,认真填写《幼儿园收费公示表》,报经物价部门审核后,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幼儿园性质、办园类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并于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枣庄市市中区物价局 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
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局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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