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供水单位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助力城乡供水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本公司编制《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供热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
(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水办事服务信息;
(二)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
(三)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信息;
(四)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
(五)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信息;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原则及责任主体
(一)公开原则。城市供水等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原则上不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城市供水公共企事业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利益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二)公开主体。枣庄市中区水务有限公司。
三、公开内容
(一)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单位领导姓名,单位组织机构设置等。
(二)服务信息
(1)用水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2)用水申请及报装方式;
(3)水费收缴、供水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4)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三)与城市供水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
四、公开时限
以本公司名义发布及本公司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信息。法律、法规对公司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
(一)枣庄市中区水务有限公司公众号
(二)集团及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
六、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枣庄市中区水务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枣庄市中区水务有限公司办公室
办公地址:市中区解放路304号(解放路和文化路交界处往北50米路西)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32-3326517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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