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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供热信息公开指南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6-29 08:37

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提高工作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单位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本公司编制了《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供热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

(一)单位概况:包括公司基本简介,领导信息等。

(二)机构设置:包括服务网点,单位组织机构等。

(三)法规标准:包括政策标准,规章制度等。

(四)公开目录及指南:包括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指南。

(五)城市供热服务:包括价格收费、办事服务、便民公告、安全警示等。

二、公开原则及责任主体

(一)公开原则。城市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原则上不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城市供热公共企事业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利益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二)公开主体。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

三、公开内容

(一)企事业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企事业单位领导姓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二)服务信息

(1)热力销售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2)用热申请及用户入网接暖流程;

(3)法定供热时间,供热收费的起止日期;

(4)热费收缴、供热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5)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6)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三)与城市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

四、公开时限

以本公司名义发布及本公司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信息。法律、法规对公司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

集团及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

监督电话:96657

地址:市中区光明中路22号(解放路和光明立交桥向西100米路北)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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