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户将用热信息(单位名称、建筑名称、建筑面积、建筑用途、建筑地址、用热性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清晰注明,将项目建设时限上房时间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服务大厅申请。地址:市中区光明中路22号(解放路和光明立交桥向西100米路北),服务热线:96657)。
2.公司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报请公司后联系相关部门现场技术勘查。
3.现场勘查后如暂时不具备用热条件,将第一时间将意见向申请人反馈。如具备用热条件将按程序进行规划设计、费用预算、面积复核等工作。
4.由我公司委托设计部门对其用热系统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公司工程处依据图纸做出工程预算,负责与用户签订供热工程合同并组织施工建设,申请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公司财务处交纳相关用热费用。
5.施工结束双方共同组织验收,依据实际工程发生量做出工程决算,申请人依据工程决算或合同约定将费用结清。
6.申请人将费用结清后与我公司营业室签订供用热合同,实现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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