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市中政发〔20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专业公司、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二、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及时调整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布。
附件: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市中区2024年度“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承办单位:区司法局
2、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小学建设项目
承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3、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文旅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承办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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