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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政办字〔2023〕7号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区创建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5-12 15:22

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中区创建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市中区创建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中区创建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争创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版)>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19〕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创新慢性病防控机制,推动和落实保障性和支持性政策,创建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防控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控水平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项公共政策,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膳食营养、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二)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村、镇)、健康城市(村、镇)、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公共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以满足人群健康需求为重点,营造健身运动社会环境,将慢性病防控等健康理念融入日常生活。

(三)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

(四)健康管理。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口腔疾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慢性病防治中医药适宜技术,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健全慢性病医疗保障,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慢性病患者健康自我管理,完善健康管理服务。

(五)健康促进。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推进“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构建健康支持环境。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推广运动处方,促进体医融合。开展烟草危害控制,引导居民合理膳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六)创新驱动。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治模式探索与创新,率先实现“三减(减盐、减油、减糖)行动”“高血压达标行动”、“癌症早诊早治行动”“健康口腔行动”等慢性病防控攻坚计划目标,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慢性病医防融合模式,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品案例,发挥区域示范带动作用。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建立协作联动、绩效管理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定期组织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联合督导,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效果。

(二)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发展基层健康指导员。建设健康家庭、社区(村)、企业、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餐厅(食堂)、市场(超市、商场)、广场(公园)、步道(街道)等支持性环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有条件的社区和公共场所提供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简易测量服务。

(三)促进全民健身。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前)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推广运动处方,开展肥胖、超重干预,促进体医融合。

(四)普及健康教育。公共场所设有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信息。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读物。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五)开展烟草危害控制。辖区内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六)引导合理膳食。倡导绿色、营养、健康的食品与餐饮业发展观念,控制盐、脂肪和糖的使用量,推动低盐、低油、低糖食品开发。完善社区与临床营养支持体系,指导居民合理膳食。

(七)推广健康自我管理。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发挥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开展社区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

(八)完善健康管理。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类进行健康危险因素干预、高危人群和患者管理,提供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九)推动高危人群早期干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

(十)推广早诊早治。根据区域慢性病主要负担情况,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十一)完善分级诊疗。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全区签约服务覆盖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十二)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的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等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十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十四)强化慢性病医疗保障。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

(十五)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十六)加强健康信息监测。利用省、市、区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控区内慢性病防治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为慢性病防控决策提供支持。

(十七)健全慢性病防治网络。区疾控中心按职能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我区慢性病防控工作。

(十八)推动工作创新与经验推广。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我区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3年5月)。制定市中区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组建慢性病防控队伍,组织召开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启动会议,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二)实施建设阶段(2023年6月—2023年8月)。各创建责任单位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要求,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存在问题和不足,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

(三)验收迎检阶段(2023年9月)。各创建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将检查相关资料报送至区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组织专家逐项进行考评,对尚未达到标准的,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善后形成各模块资料,等待省级考评验收。

(四)长效实施阶段(2023年10月以后)。巩固示范区创建成果,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要点,进一步拓展工作内涵,形成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新常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创建领导体系,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慢性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社会各方防治力量与资源。各成员单位要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推进措施,提高工作实效。建立定期通报、协商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部门职责,形成联防联控格局。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慢性病防治措施。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并设联络员1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三)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职责,联络员要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及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四)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细则,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将督导考核情况及时通报,以促进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各项措施全面落实,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六、责任分工

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包括7类、22项、68个指标。涉及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责任分工详见附件2。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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