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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政字〔2022〕11号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中区创建山东省质量强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8-02 15:44

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市中区创建山东省质量强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专业公司,各企业:

现将《市中区创建山东省质量强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282

(此件公开发布)


市中区创建山东省质量强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挥我区质量建设的重要载体作用,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创建山东省质量强区,根据《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质强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完善质量共治体系、优化质量发展环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区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升我区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不断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加快现代化强区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明确质量发展理念,深化质量文化,建立健全组织和经费保障,夯实质量发展基础,提升质量发展成效,进一步提高全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整体水平和质量竞争力。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力争2022年我区顺利通过综合评价,荣获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称号,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为新时代质量强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特色质量文化,全民共建共享

1.树立明确的质量发展理念。大力推进质量至上的主流质量精神,以提质创牌为抓手,推广特色的市中质量发展模式(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2.打造深化城市质量文化。开展质量月”“品牌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群众性质量文化宣传活动,通过展板、显示屏、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宣传质量文化,承担或举办具有示范性的省级及以上质量主题活动或现场交流会,推动全民参与质量活动,培育推广质量意识,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二)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

3.加强组织落实。充分发挥区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力度,明确职责分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质量工作。出台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措施,建立各政府部门间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4.加强财政支持。制定出台质量发展、质量提升和品牌等方面相关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满足质量发展、质量监督、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品牌、信用、商标专利等工作需要,全力支持创建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三)夯实质量发展基础,提升质量供给

5.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通过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建立具有与当地支柱产业相适应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或服务站,增强服务效能。(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6.强化标准化工作。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标准化政策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争取省级以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秘书处落户我区,积极承担标准技术组织、标准化试点示范等项目,提升我区企业竞争力。(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7.强化计量支撑作用。出台企业计量促进政策,建立计量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全面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创建活动,结合世界计量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计量惠民活动。A类强制检定项目覆盖率、申请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率、近两年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覆盖率均达100%(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8.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有机、节能、节水、低碳、环保、环境标志等自愿性认证,逐步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社会管理、文化、卫生等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探索在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中推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9.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建立风险预警工作机制,制定重点领域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畅通质量投诉平台或质量投诉渠道。推动规上企业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和质量考核制度。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和企业人员质量培训。在骨干医院推行开展产品质量伤害监测工作。探索建立产品质量伤害监测体系,建立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出台缺陷产品召回扶持政策。做好工业产品、消费品、检测认证、计量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率达到90%。开展县域质量发展状况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向社会发布。(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四)突出质量发展成效,优化发展环境

10.大力提升产品质量。深入开展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抓好工业产品和消费品的产品质量监管,提高供给质量水平。创建成为省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期内,在省级动态评价中始终保持合格标准。开展药品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11.稳步提升工程质量。进一步加快新建建筑节能普及推广力度,新开工建筑绿色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100%。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施工信息化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具备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在监工程项目上线率达100%(区住建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12.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大力发展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生产性服务质量水平,努力增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和发展业态,满足消费者多层次需求,完善服务和投诉处理,提高全区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13.有效提升环境质量。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推进绿色智能改造提升、培育壮大绿色制造产业等措施,降低规模以上工业单位能耗。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措施,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区统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1日到731日)。做好质量强区创建活动的部署、宣传和动员工作,召开创建动员部署大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主要任务,抓好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广泛进行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81日到810日)。各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加强工作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巩固提升阶段(810日至820日)。根据创建要求,落实各项具体指标,补短板、强弱项,巩固提高质量工作亮点和创新成果。

(四)汇总申报阶段(820日到830日)。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总创建工作实效,按程序组织申报,同时加强与省评价部门的沟通对接,保障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顺利通过综合评价,完成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区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质量强区办)负责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质量强区创建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做到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责任人具体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质量强区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体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山东省质量强县(市、区)创建实施方案》,按照职能分工制定本部门推进质量强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质量强区创建工作,明确职责、细化举措。区质量强区办负责对各部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一些突出创建主题的活动宣传标语,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和电子屏字幕的方式宣传我区开展的创建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户外广告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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