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区参加枣庄市第十届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市中区参加枣庄市第十届运动会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中区参加枣庄市第十届运动会工作方案
枣庄市第十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市十运会”)将于2021年4月—10月进行。为做好我区参加市十运会各项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根据《枣庄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枣全民健身〔2021〕3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赛项目及奋斗目标
市十运会共设立田径、游泳、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拳击、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赛艇、皮划艇等18个比赛项目,我区拟参加全部项目的比赛。
市十运会市中区体育代表团奋斗目标为: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保二争一,获得“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称号。
二、训练安排
(一)强化项目集训。参赛项目的集训由全区统一布局,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齐村镇、孟庄镇、税郭镇承担部分田径、举重、摔跤、柔道等项目;区体校、区直有关中小学校承担游泳、武术散打、拳击、足球、篮球、排球、赛艇、皮划艇等项目,承担部分田径、举重、摔跤、柔道、空手道、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社会体育行业协会及体育俱乐部承担跆拳道、武术套路、网球等项目,承担部分乒乓球、羽毛球、空手道等项目。
(二)强化项目训练。各训练单位要及时总结各运动项目训练情况,找出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改进训练方法,提高训练水平。各训练单位要在贯彻“三从一大”训练原则基础上,努力提高训练质量水平、科级含量及整体技战术水平。各参赛运动队要在比赛前组织30天统一集训,加强有针对性的实战练习和模拟对抗比赛。
(三)强化后勤保障。为缓解训练设施、训练器材不足的矛盾,区直及各学校体育场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办学规定的通知>》(枣政办发〔2017〕79号)规定,执行体校学生生活费每人不少于15元/天,提高运动员生活标准,保证营养充足。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训练和比赛期间,部分参赛项目可聘请临时教练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加强医务监督,做好运动员反兴奋剂、防伤、防病和防疫等监控工作。
三、有关奖励
(一)运动员奖励
1、运动员直接参加比赛,按照计入代表团的奖牌和总分,每枚金牌奖励500元,获得其他名次的每分奖励20元。
2、运动员参加省级、全国及以上比赛和输送,按照计入代表团的奖牌和总分,每枚金牌奖励500元,获得其他名次的每分奖励20元。
(二)教练员奖励
1、教练员注册训练的运动员直接参加比赛获得奖励名次和总分的,其教练员按照运动员相同标准予以奖励。
2、输送到上一级运动队的优秀运动员,在市十运会中获得的奖励名次并计入代表团金牌总数和总分的,其现任主管教练员和原输送教练员按照运动员相同标准予以奖励。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机构。成立市中区参加枣庄市第十届运动会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参加市十运会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教育和体育局选调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参赛具体事宜。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做好优秀运动员先进事迹的报道宣传工作,强化教练员、运动员“热爱家乡、热爱市中”“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市运会上摘金夺银、我为市中增光添彩”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市中区参加枣庄市第十届运动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中区参加枣庄市第十届运动会部分项目承担分配表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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