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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政发〔2020〕24号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调整一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0-07-31 12:50

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调整一批行政许可

及关联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要求,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深化市县同权改革,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升发展要素聚集能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承接、调整 230 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构建市县一体化、扁平化的审批体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改革内容

(一)调整范围。按照能接则接、应接尽接的原则,将 230 项市级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承接、调整至区直相关部门实施。对与行政许可相关联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收费等事项,一并调整,确保关联事项能在同一层级一链办理

(二)调整方式。根据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不同性质,严格贯彻依法依规的要求,综合运用直接承接、协助市级服务窗口前移和行使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等方式,确保事项接得下”“接得稳

1.直接承接: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实施层级、市级直接下放到区级实施的 41 项市级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由区直相关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加盖区级审批公章。

2.协助市级服务窗口前移: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下放和市级 委托的 76 项市级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采取协助市级前移服务窗口的方式,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受理点(窗口),由区 直相关部门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并由受理部门负责转递市级部门审核办理。

3.行使市级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对市级无法前移服务窗口办 理,采取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受理审核权下放、完善审核转报件方式的 113 项市级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由区直相关部门单位行使实质性审核职权、出具具体审核意见、加盖区审批部门公章或审批专用章后转报至市级部门单位,市级部门单位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核,见章盖章。市、区部门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提升改革成效。对实行市县同权的事项,区、市有 同等的受理权,群众既可以选择到区办理,也可以选择到市级办理,充分满足就近办理的需求,任何部门不得推诿、拒绝。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有关要求,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确保事项调整后,实现所需办理环节只 减不增、办理时限只减不增、需申请材料只减不增

二、做好工作衔接

区直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具体承接方案,做好衔接落实工作;要主动对接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着力加强审批承接能力建设,调整充实审批力量,健全集中统一的窗口办事制度, 完善审批信息系统,建立承接运行、监督考核、跟踪问效等机制, 确保事项接得住、用得好。要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下放的事项原则上采取上下对口方式承接,对市级已经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接,若在实际运转中认为由业务部门承接有利于工作开展的,由区政府根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际确定承接部门。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市县同权改革是省市部署的创新完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提高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的重大决 策,是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重要内容。区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加强统筹协调 和上下对接,切实保障下放事项落到实处,真正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二)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审批与监管衔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对审管一体事项,审批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审管分离事项,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对相关事项审批的管理职责,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承担具体审批责任;对于采取虚假承诺或违背承诺取得审批的,由审批部门负责处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后续监管。区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细化审管衔接制度,逐项完善审管衔接细则,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真正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三)严格同权事项管理。建立《市县同权事项清单》,并及时在政务服务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动态调整同权事项清单,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作出调整的,区级 3 个工作日内随之更新。区直相关部门要与市直部门单位积极对接,严格执行市级审批标准,及时编制、更新有关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主动在线上线下服务大厅(窗口)公示。要采取灵活多样的 宣传方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做好  市县同权改革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改革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 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

(四)持续跟踪问效。区政府办公室将深化市县同权改革列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改革任务落实情况,适时会同区委编办、区司法 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开展督查督办。区政府办公室要发挥沟通协调作用,督促落实工作,确保市县同权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落地并标准化运行。

各区直相关部门市县同权改革承接方案请于 2020 7 31 日前报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广兴,联系电话:3083259 电子邮箱:szqzwfw@126.com

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0 7 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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