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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市中区财政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宣传、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和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信息化、后勤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632-3312944

(二)财政监督股

职责:对全区财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行为的举报事宜;研究拟定强化财政监督的建议或措施。

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全区重点行业、系统、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

对下级财政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工商贸易股

职责: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和投资促进、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四)国库股

职责:负责组织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财政国库业务;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区级预算执行,承担财政收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区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实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五)教科文股

职责:负责组织和参与制订教科文等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和优化支出结构问题。

研究提出教科文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的建议。

指导教科文等部门和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审核教科文等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提出教科文等部门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

监督和分析教科文等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教科文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积极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管。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金融股

职责:主要包括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疫情防控企业贷款贴息等普惠金融工作。

(七)农业股

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水利、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以及绩效管理等有关工作,提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牵头推进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八)社会保障股

职责:参与全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措施、制度的研究制定。

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落实有关社会保障政策。

负责编制卫健、民政、残联、人社、医保局、军人事务局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并对这些部门的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上级和本级预算安排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再就业、优抚安置经费、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救灾救济补助费、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农村合作医疗、卫生专项补助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离休干部两费、军转人员经费等社会保障资金。

会同人社部门编制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计划和预、决算,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并监督基金的使用情况。

(九)税政股

职责:审核上报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负责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审核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作;组织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组织法制宣承办本系统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研究税收政策,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全区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拟订限内的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工作;负责区管理权限内的税收减免、退税初审、报批工作;协调解决税收法规执行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全税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区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行政政法股

职责:承担行政、政法等部门预算及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监督管理有关财政专项资金。

(十一)预算股

职责:负责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统筹财政收支管理和分析。管理预算部门指标。承担区对镇(街)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各镇(街)年度财政预算。承担各年度人代会有关综合材料起草工作。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建立我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评审业务工作,根据业务工作现场实际,依法依规对拆迁工作监督,审核项目资料,出具评审报告。

(十三)债务办

职责:负责研究建立本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区级单位隐性债务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开展政府隐性债务的统计监测。承担政府债务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十四)政府采购中心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

对政府采购运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按法律规定权限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五)综合股

职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管理分配土地资金;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负责管理政府性基金,参与编制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区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研究提出全区改革性补贴规范方案,拟订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执行津贴补贴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组织办

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区财政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市中区城市资产运营中心

职责:承担区财政局(区国资局)所监管国有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监督辅助工作。

承担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基础性辅助工作;承担推进区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辅助工作;承担国资、国企系统双招双引辅助工作。

承担所出资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评审辅助工作;承担所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监督辅助工作;参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的拟定。

承担区属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测和企业财务状况监督辅助工作。

承担企业绩效管理、风险管控、全面预算管理及内部市场化改革运行的指导及考核评价辅助工作;承担企业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具体工作。

承担区财政局(区国资局)所监管企业(以下简称所监管企业)党建和人才队伍建设辅助工作;承担国资国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辅助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中区地方财源保障中心

职责:承担财政改革发展和管理运行辅助工作,为财政运行提供保障服务。

承担财政票据管理电子系统应用等工作。

承担全区财政票据的计划、发放、核销、销毁。

为非税收入提供服务。

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市中区财会服务中心

职责:承担全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会计培训及会计人才服务工作,参与研究拟定年度会计教育培训工作。

承担全区财务会计软件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工作。

承担全区代理记账行业服务和指导工作。

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市中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职责:承担区级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工作,参与制定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管理制度。

承担区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工作,参与制定区级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管理办法。

承担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的概算、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承担项目预算执行中重大变更事项的预算评审工作。

参与项目结(决)算复核工作,协助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

承担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参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承担区财政预算评审工作,承担财政预算评审相关课题研究,为预算编制、执行提供参考。

研究制定预算评审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全区财政预算评审业务培训。

承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相关工作。

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市中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职责:承担区直全额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

承担区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工作。

参与区直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维护工作。

协调全区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

承担预算执行调研分析工作。

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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