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站的信息和相应的服务要遵循“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和“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二、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应严格审核把关,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审核程序为:
(一)各信息报送人员要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时效性、保密性、合法性负责。
(二)从新闻媒体转载的信息,由网站管理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并发布。
(三)政府文件类信息发布前,先确认文件属性,按统一格式发布。
三、 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四、政府网站编辑收到上网信息后,应认真核对,实行网站信息的专人发布、专人审核流程。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借助如OFFICE WORD审阅等功能,结合人工,对发布信息进行多重检查。发布后,应立即上网对页面的链接、栏目和发布内容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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