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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街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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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5-01-16 10: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41120241231。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中区审计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邮编:277100,电话:0632-330263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主要报告《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应包括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信息发布数量、解读回应情况等内容。可适当运用相关制度扫描图片、公开内容截图、数据统计图等可视化形式展示。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6条,其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6条。

(二)依申请公开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予以公开申请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传送。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2024年,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主动、及时、规范、准确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发布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安排专人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对平台栏目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整改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具体数据统计内容要求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2024年存在问题

1.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公开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3.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提升。    

(三)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区政府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保质保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市中区审计局未承担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1120241231。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枣庄市市中区审计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邮编:277100,电话:0632-3302638

市中区审计局

2025116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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