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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1-30 11:14

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zszq.gov.cn/)查阅或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永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汇泉路81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755803,电子邮箱:(szqyongan@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安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永安镇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主要报告《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应包括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信息发布数量、解读回应情况等内容。可适当运用相关制度扫描图片、公开内容截图、数据统计图等可视化形式展示。

2022年,永安镇主动公开信息426条,其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03条,政务新媒体公开238条,其他渠道公开85条。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期答复。

2、收费和减免情况:

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线上依托“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魅力永安”等平台发布信息,线下通过宣传车、村广播、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


(五)监督保障

调整了由镇长路强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信息中心,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规范性和实用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及时调整充实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2、突破难点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监察作用,加快信息服务与投诉处理功能,提高公开水平。

3、强化监督考核,注重公开实效。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居、各部门信息公开实行实时督查,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单位能及时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永安镇人民政府共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12件,办复率100%;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26件,办复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结合群众诉求反馈推出“魅力永安”平台、刊发推送政府各项工作进展、政策解读,公告公示。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2年,永安镇人民政府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单位名称)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汇泉路18号,邮编:277100,电话:0632-3755803电子邮箱:szqyongan@zz.shandong.cn) 。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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